北京银保监会出手了!要求加强对应收账款类押品的调查

万联网 , 罗艳 , 2020-09-17 , 浏览:4844

近日,万联网记者注意到,京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押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引导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押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押品的风险缓释功能,有效防控信用风险。




(来源:北京银保监局)

《通知》的发布背景源于近年来北京银保监局在监管中发现部分机构押品融资业务存在个别押品集中度过高、押品尽职调查不审慎、抵押手续办理流程不严谨等问题,特别是个别机构所接受押品被证实造假,反映出其押品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针对上述情况,《通知》明确了10项要求,万联网记者注意到,《通知》针对应收账款类押品调查和存货、仓单、提单等实物押品管理均提出了相关要求。 在《通知》第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类押品的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运用实地调查、核验合同发票、监控回款账户等多种方式,验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不得出现仅对付款通知书回执、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等进行形式审核的情形。


在万联网近日报道的超1.8亿信托计划底层资产惊现”萝卜章” 民生信托供应链金融业务踩雷事件中,民生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至信1095号”底层资产包来自天津华航与中建五局发生的一笔应收账款,但中建五局表示从未与天津华航开展过任何业务往来,亦未签订过任何合同,也就是说,民生信托发行的这款信托产品的底层资产是一纸虚假合同,风险的核心正是来自应收账款的造假。


近年来,随着一些相关风险事件的发生,供应链金融行业对其隐藏在背后的种种风控问题关注更多,尤其目前市场上还流传着一些关于应收账款融资的“灰色玩法”,如合同、发票、确权的伪造等等,《通知》中此条例的提出正是针对此类“假合同”、“假发票”、“假确权”等的对症下药,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采用多种手段验证应收账款真实性,而不是仅进行形式审核和确认。


其次,《通知》第十条还提出,要加强存货、仓单、提单等实物押品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探索使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核验存货、仓单、提单等实物押品的真实性和排他性,有效防范抵质押权悬空风险。在万联网此前曾报道过的武汉金凰假黄金质押融资事件中,武汉金凰珠宝向多家金融机构质押的超80吨“黄金”为表面镀金、内部成分却是铜合金的假黄金,这正是实物押品真实性验证暴露出的巨大漏洞。从目前的市场现状来看,物联网+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保障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不可篡改性,对掌控存货、仓单、提单等实物押品的真实性的作用非常凸显。


万联网记者发现,在加强存货、仓单、提单等实物押品管理方面,银保监会此前也有过相关规定。早在2017年,银保监会就针对押品管理推出《押品管理全面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其中要求银行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并明确提出,商业银行接受的押品应符合基本条件之一就是押品真实存在,北京银保监会在《体系》中所强调的“核验存货、仓单、提单等实物押品的真实性和排他性”与《押品管理全面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保持了一脉相承。 


由此可见,除中央监管机构外,不少地方监管部门也在加大对促进应收账款融资规范发展相关举措的制定,从行业来看,无论是应收账款融资还是供应链金融,都是基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业务和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只有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展开的金融服务才能真正助力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获得资金和发展,从而推动行业和市场发展。路漫漫其修远兮,良好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的构建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多个参与方的通力协作,这种趋势已经不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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