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银行通过与核心企业、政府部门进行相关系统对接 六部门联合要求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万联网 , 叶秋香 , 2020-05-26 , 浏览:5272

(图源:万联网)


近来两会期间,万联网记者注意到,疫情影响下的小微企业生存问题是今年的热点话题之一。


一直以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本就是个老大难问题。因为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中小微企业的生存问题更加严峻,融资问题更是雪上加霜。虽然,近年来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出台,确实提高了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但从现存情况来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仍然是制约我国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基于此,万联网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两会期间,有关于为小微企业谋福利促发展的提案与建议频出,小微企业发展迎来重大利好。



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


在两会之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官网刚刚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5月25日,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下称《通知》)。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据文件中提及,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银保监会梳理总结了近年来收费专项治理和现场检查情况,调研了不同类型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企业信贷融资收费网上问卷调查,以及对部分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调研。


《通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融资各环节为主线,以是否提高融资综合成本为标准,同时考虑信贷资金供给侧和需求侧,对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及收费管理作了规范,强化了内部管控、外部监督与激励的作用,要求银行加强合作机构管理。


记者注意到,《通知》把出台新措施、细化旧政策、系统化原禁令三者并举,适用于各类型企业,同时充分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通知》共6部分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至四部分明确不同融资环节要求。


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涉企收费,细化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鼓励银行提前开展信贷审核;


助贷环节要求银行明确自身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评估合作机构收费情况。其中,记者注意到,《通知》实行“两个严禁”。要求银行应掌握支持信贷决策的客户信息,严禁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防止导致间接推高融资成本。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防止信贷资金被截留或挪用,减少企业实际可用资金。


增信环节,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从银行独立承担、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独立承担三个角度,对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和方式等提出要求。其中重点提及要合理引入增信安排。银行应充分挖掘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支持通过与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和信息系统对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准确画像,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提及“银行应充分挖掘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支持通过与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和信息系统对接。”此前,万联网曾对泉贸通、链企银平台、辉睿供应链等由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共建平台进行过相关报道,这种由政府、核心企业、银行三方共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将能为企业提供平台式的、资源式的服务,有助于全力培育打造国际贸易产业生态圈。这一点与此次《通知》中提及的相关内容有所契合。


报道认为自2017年国办出台支持供应链金融大力发展以来,全国从上到下都陆续出台了很多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地方政府也都在积极落实,从这已经成立的三个平台就能看出来,地方政府非常愿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有意愿为银行提供背书,平台有技术保证风控,中小微企业愿意配合上传企业经营数据,这样三方共同发力,确实更有利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更加能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向前迈进。


未来,或许政企银三方合作的模式会成为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标配,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将得到彻底的解决。《通知》中的有关政策支持或将对这类平台的出现起着助推作用。


【拓展阅读: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共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或成新趋势 济南“泉贸通”供应链金融平台上线


考核环节,对银行资金定价管理、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等影响融资成本因素提出要求,并要求绩效考核取消不当激励。


第五部分规范与收费相关的内控与监督。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分支机构和员工行为,严格收费系统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充分披露服务信息。


第六部分提出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并给予正向激励。包括推动深化产融合作,建设和推广全国产融信息对接平台;加强企业和项目白名单管理,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对国有控股机构经营绩效考核给予合理评价;在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对融入低成本资金而套利的企业,严格加以约束。


据了解,《通知》自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持续关注企业信贷融资收费问题,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来源:银保监会文件、万联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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