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货权转让通知书,知名国企损失了50亿!如何规避货权风险?
案件梳理
1月12日某上市企业发表公告称,收到检察院起诉书,旗下经营仓储的子公司广州益海涉嫌单位犯罪。《起诉书》中披露,在2008 年到 2014 年期间,广州益海作为中转仓储方,与安徽华文和云南惠嘉签订《中转协议书》,负责储存安徽华文代理云南惠嘉进口的棕榈油。云南惠嘉负责人张利华通过向安徽华文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行贿,促使二人同意将约定的“先款后货”交易模式变更为“先货后款”。此后张利华违背约定, 严重超出额度获取货权,同时使用伪造的《对账函》等多种手段掩盖储存在广州益海等仓储单位的棕榈油已被销售的事实。2012 年 3 月到 2014 年 12 月底, 张利华向安徽华文业务员行贿,由他配合使用伪造的货权转让通知书取得货权,同时将盖有私刻广州益海等仓储单位印章的《对账函》提供给安徽华文财务部门。检察机关认为,云南惠嘉先行提走货物后,未足额向安徽华文支付款项,造成安徽华文直接经济损失 32.3 亿元,间接损失 20.15 亿元。
国企贸易公司损失的原因
大宗商品货物体积巨大,运费高昂。如果交易双方采用现实交付,成本将超过其承受能力。因此,现实困境要求交易双方采用观念交付来完成交易。通常交易双方采用在仓库原地交付货物,即引入仓库管理人这个媒介来完成指示交付。卖方将货物交由保管人实际占有,卖方将对保管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方,以代替货物的实际交付。这种方式大大提升了交易效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付成本。在实际交易环节中,卖方常常采用自制的《货权转移证明》作为指示交付的货权凭证。买方凭货权转移证明去仓库提货或者在仓库完成货权转移手续取得货权。在这起事件中,委托国企贸易公司代理进口业务的大宗商品贸易商利用伪造的货权转让通知书,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获取货权,给国企贸易公司造成巨额损失。
国企贸易公司如何避免货权风险
整个事件说明贸易企业货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仓储企业和国企贸易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货权管理机制,确保收到货款后才将货权转让给下游,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另一方面,采用纸质盖章货权转移证明的交易方式存在天然的缺陷,假印章识别困难,给犯罪分子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采用信息技术和信息化交易手段,可以规避假印章鉴别难题。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完善货权管理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两方面入手建立货权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货权管理信息化在企业风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强数据透明度:该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私刻假章,向国企贸易公司虚报库存信息,国企贸易公司无法掌握真实的库存信息。采用信息技术可以消除信息孤岛,确保数据的透明度。如果仓储企业和国企贸易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公示和确认库存信息,则可以消除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空间。
2. 强化内部监管有效规避企业内部道德风险:货权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监管和合规管理机制。例如,通过货权管理自动化录入和记录的流程,可以减少人为干预和误操作的风险;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对关键员工的行贿,由国企员工配合完成货转和提货,如果使用系统自动化审批减少人为干预可有效防范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
3. 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效率:货权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可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资源进行处理。在该案中,国企贸易公司自2014年和仓储企业停止合作到2021年长达7年的时间里未向仓储企业索要货物风险报告,说明企业在风险识别和风险预警方面存在短板。
中仓登货权管理平台作为贸易企业管理货权风险的信息化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贸易企业解决在风险管理上的断点和痛点。
1. 中仓登货权管理平台支持仓储企业和贸易企业同时在一个系统内开展业务。货物权利人可以通过系统实时看到货物的在库情况和仓储管理人的管货行为,消除信息孤岛。货物在库数据对仓库管理人和权利人透明,消除双方个别员工发生道德风险进行数据造假的空间。同时中仓登货权管理平台支持委派功能,货物权利人可以通过系统直接委派仓储企业的现场工作人员巡库或者盘点,直接了解货物的在库情况。
2. 中仓登货权管理平台对接国家级的区块链星火链网进行司法存证。货物交易和操作数据写入国家级区块链星火链网。根据区块链的特性,数据一旦写入就永久保存无法更改,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
3. 中仓登货权管理平台提供预警功能,通过数据分析,帮助企业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发现异常时可以向使用者发送预警信息,帮助权利人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
4. 中仓登货权管理平台作为一套信息系统,可以把货权风险管理流程化、制度化,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化处理,减少人为干预和失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国企贸易公司应有意识的尽早、主动、完整的进行货权管理,防范货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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