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金融”名单制监管正式开启 多地公布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企业监管“白名单”

万联网 , 叶秋香 , 2021-01-08 , 浏览:4665

来源 | 万联网 作者 | 叶秋香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在去年监管加大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类金融”企业清理整顿后,近期“类金融”名单制监管已经正式开启使用,多省份正式公布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企业纳入监管名单。

 

01多地公布商业保理企业监管“白名单”,纳入监管名单方可展业

 

自205号文出台后,商业保理就开启了存量清退大幕,包括山东、厦门、湖南、广东、大连、深圳、上海、天津等地的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对当地商业保理公司进行了提速清理,万联网此前也对此进行过相关报道【57天生死时速 | 银保监205号文推动商业保理大清剿】。

 

回顾2020年,在加大商业保理行业监管清理之外,多地金融监管机构也在205号文的基础下公布了与本地商业保理行业情况相适应的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如此前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政策的通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发挥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特色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上海地区在2020年11月出台的《上海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还对商业保理公司业务划出多条红线,明确规定了当地的商业保理行业准入标准,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产质量、拨备计提、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营销宣传等多方面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

 

如今时至2021年初,商业保理行业严监管还在持续进行中。在2020年末至今,据万联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深圳、湖北、山东、安徽、重庆等多地已经公布商业保理企业监管“白名单”。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12月2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示了31家已通过疑似失联、失联名录移出申请的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并指出已移出名单内企业应按照有关监管要求规范经营,若符合205号文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空壳”企业条件之一,或经营无法达到监管要求的,应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

 

12月22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对全省(不含青岛)商业保理企业进行了清理排查和分类处置,并宣布了第一批纳入监管名单的33家商业保理企业。据了解,首批纳入监管名单的33家商业保理企业主要集中在济南、淄博、潍坊、济宁、日照、临沂6个城市。

 

12月28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拟将8家商业保理企业纳入第一批监管名单。包括:湖北金控商业保理、长江新丝路商业保理、长江汇谷商业保理、湖北酷敦商业保理、湖北九陌商业保理、武汉国通商业保理、湖北盈信商业保理、宜昌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

 

同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布对全市57家商业保理企业的分类处置情况公告。公告显示,其中31家企业首批纳入监管名单,22家企业纳入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4家企业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此外,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向社会公告提到将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奇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肥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纳入监管名单,成为安徽省首批纳入监管名单商业保理企业。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对于监管名单内的商业保理企业,将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与其进行合作并提供融资支持。

 

……

 

万联网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名单制监管政策正是国家对类金融监管的新手段。此前,9月,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9月24日召集各地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国有大行等举行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监管工作会议。

 

同时,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印发《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函,对商业保理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方案》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商业保理企业的监管责任在地方政府,各金融监管局要负起名单制管理主体责任,把好审查关,监管名单要坚持宁缺毋滥,防止“带病”纳入。

 

02商业保理发展迎来新气象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在行业大清理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后续影响双重背景下,2020年我国商业保理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据银保监会排查统计,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企业12081家,较2018、2019年初分别增加4222家和540家。经过各地区清理整顿后,估计全国商业保理公司数量将减少至9000家左右。

 

在清理风暴中商业保理企业数量骤减之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随着强监管强持续,商业保理行业洗牌加剧,多家上市公司剥离保理资产。11月25日,北京华联商厦公告拟将控股子公司华联保理51%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华联鑫创益,转让价格为1.45亿元。*ST胜尔、赢时胜也曾公告宣布,要剥离保理业务。这一现象并不鲜见,这些公司提到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要剥离亏损保理业务。

 

在万联供应链金融研究院高级分析师许书川看来,上市公司剥离保理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展要求和商业保理行业发展趋势。他提到,在严监管趋势下上市公司剥离商业保理公司,能让商业保理公司更好的回归监管,保理公司能更多的关注自身风控能力建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核心企业账期,及时支付赋能中小企业的作用,进而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对于上市公司本身来说,也能让上市公司平稳发展减少损失,进而稳定投资人信心。

 

在行业严监管下我国商业保理公司的确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机遇也随之而来。万联网记者也注意到,在上市公司剥离商业保理业务之外,我国商业保理行业也涌现出了一些代表性企业:保理业内首家上市公司盛业资本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国新资本旗下国新保理累计投放保理融资款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成为行业内首家“千亿央企保理公司”,并于日前正式获证监会批复,发行了商业保理行业首单公司债券。

 

保理业务作为供应链金融不可缺少的融资工具,今年来供应链金融对实体经济上的扶助作用已经得到广泛认可,国家层面上对于供应链金融发展也已经明文支持,作为供应链金融重要融业务,在行业监管下合规前行的商业保理行业前路有“光”。

 

以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前沿阵地和发展最壮大的地区之一——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商业保理年业务规模约6000亿元,约占全国的50%。“十三五”以来,深圳市商业保理企业共为上百万家中小微企业盘活了近两万亿元应收账款,累计通过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发行ABS产品超过6000亿元。

 

随着商业保理的行业知名度持续提升,其业务领域和融资渠道也持续拓展。保理服务已深入建工、物流、医疗、贸易、能源、交通、旅游、批发零售等多个垂直细分行业。此外,保理资产证券化(ABS)发行量逐年上升,目前已达到数千亿元规模,其业务模式也不断创新,大大丰富了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渠道。

 

而在商业保理之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融资租赁也实行“名单制”,其中山东、湖北等省已正式公布第一批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名单。12月28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拟将21家融资租赁企业纳入第一批监管名单;12月22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披露,将29家融资租赁企业纳入第一批监管名单。

 

业界人士表示,银保监会对商业保理行业、融资租赁实行的名单制管理是 “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能督促非正常经营类企业整改,将促进行业合规发展,进而发挥行业对经济的赋能作用。相信后续在监管的助推下,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发展将回归正轨,共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我国金融业发展方向将更加稳健且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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