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商务部等8部门供应链新政彰显了供应链金融更大的价值
(图源:万联网)
日前,万联网报道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拓展阅读:商务部等8部门发文,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再迎新阶段】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发文日期正处于此前商务部等8部门于2018年印发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中提及两年试点期将满之际。此前《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中提及试点包括城市试点和企业试点,试点实施期为2年。并提及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此前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84号文”)对我国供应链创新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提及,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及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2018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在实践方面,粤港澳大湾区等将加快供应链产业发展纳入发展规划,优化公共服务,营造产业和区域间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大企业则不断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和整合,完善自身供应链体系,一批整合能力强、协同效率高的供应链平台正在形成;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企业的供应链水平加速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也显著提升。
对于此次通知的印发,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恰逢其时。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宋华教授表示,2020年出台的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文件,为企业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冲击之下,指出了进一步发展变革的趋势。
在万联网供应链金融智库高级分析师许书川看来,我国供应链发展仍处于追赶阶段,尚存不少短板,因此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在疫情特殊时段印发的通知更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能注意到,通知中提及到供应链安全、供应链数字化、全球供应链、供应链金融,甚至供应链助推脱贫攻坚的要求作用都有所提及,可谓是一个全方面的供应链创新引导性文件。这样的全方面的引导性文件才能尽快助力此前因疫情影响有所阻滞的供应链运作全面恢复起来,只有供应链全面运作,链条中的参与各方以及起赋能作用的科技技术才有谈及意义。”
正如通知中提及:供应链畅通是推动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协同复工复产、促进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六稳”工作的重要基础。供应链的畅通并非单一企业一己之力就可以实现。在许书川看来,作为供应链链条上为数众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一定要加强供应链的应急能力,包括应对危机的采购替代方案、柔性生产方案、销售替代方案、物流替代方案、内部各部门协同方案、人力资源方案、现金流补充方案、成本优化方案等等。
供应链同时连接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和用户,结构非常复杂,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潜在的危机,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给整条供应链造成严重的影响而形成供应链危机。
新冠疫情下,供应链的价值尤为凸显。上游零件、原材料等工厂停工,加工贸易企业被扼住喉咙;因封城隔离居民消费欲望下降,采购商终止或减少采购计划,供应商被束缚手脚,许多企业由于供应链断裂导致公司倒闭。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此前作为疫情的震中,在前两个月陷入“供应链生死局” 是我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计其数,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即便是短期的供应链断链的风险,也是它们无法承受之痛。
此次疫情中凸显的“供应链危机”提醒我们,企业的供应链应急能力建设刻不容缓,通知中提及的“加快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无疑是企业加强供应链应急能力的重要渠道方式。此次疫情中体现的“线上化、数字化”趋势也证明着了这一点。日前,工信部与发改委也先后发文促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拓展阅读:云上见!工信部、发改委多部门齐发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磅文件出台】
同时,在供应链链条中有着“定海神针”作用的核心企业作用更不容忽视。通知中重点提到“试点企业”龙头作用以及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用于向中小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中小企业流动性压力和融资成本。记者注意到,这与这段时间以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上多次提及的相关政策一致【拓展阅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发声!支持核心企业以预付款等形式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支付现金】。通知中提及的这些要求,也许能让试点企业、核心企业的核心信用流转,惠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助推我国供应链早日全面恢复运转。
许书川表示,核心企业是供应链得以运行的动力引擎,为了推动全产业链加快复工复产,政府要发挥核心企业的牵头作用,通过核心企业将流动资金注入到供应链中是很好的方向。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那就是供应链中的资金流动要顺畅,换言之,核心企业的资金池不能“过分充盈”,导致分支流“缺水”。只有重视供应链整体绩效,核心企业才能更好地引领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健康发展。
此外,对于通知中单条列文提及的“供应链金融”,许书川也有自己的认知。在他看来,疫情当下,供应链金融的作用不仅仅是解决资金问题,更大的价值在于优化供应链,让供应链很好地运作起来。
许书川指出,疫情当下,很多企业面临的是物流不通、信息流不通(沟通成本大大提高)、资金流不通(没有收入、入不敷出,还可能面临断贷)、商流不通(需求的变化,供需的不匹配)。如果只考虑资金问题,不管是对资金需求方还是对资金供给方都没有意义,因为物流、信息流、商流、资金流(此处指收入)不通,借再多的钱给企业都没有用,即使有国家要求,金融机构也不敢(宁愿不做),即使不得不做,也是徒增风险。所以,要想真正地让中小企业活起来,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本身、服务机构各方都要努力。
许书川表示,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化、数字化的能力,包括线上获客、线上申请融资与进件、线上线下结合三查、远程开户、线上签约等等。这些不仅仅是技术的问题,更多是制度的问题。
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应链服务类的公司合作,包括供应链公司、产业互联网平台(本质也是现代供应链服务)、物流公司(既包括重资产的,也包括轻资产的),也包括核心企业(尤其是一些愿意主动赋能自己上下游的,有的核心企业本身就会搭建供应链平台、服务产业上下游),要让供应链服务公司把产业供应链优化起来,然后金融机构深入到场景去服务客户,并且把控风险。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没有场景就很难做到定制化、很难把控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
此外,只有数字化和场景化还不够,数据层面除了要有场景的数据,还要有政府开放的公共数据;如果是保理业务还要核心企业的积极配合,包括确权和共享信息等;还有账户的问题,能否实现远程开户;风险容忍度的问题,疫情期间的坏账和不良资产有没有政府能安排处理,影不影响金融机构的考核,另外影不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严重的融资企业的征信;核心企业及时支付能不能真正有效地落实,也很重要,及时支付能真正地刺激核心企业配合开展供应链金融,因为核心企业如果既想保持账期不变,又想满足政府的及时支付要求,就只能引入金融机构来承接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
“这其中的要求并不少。”许书川表示,“但我们需要注意,在谈供应链金融谈科技之前首先要保证供应链运作是已经正常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再去谈金融如何嵌入科技怎么风控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