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成为“十不准”政策下国企供应链公司业务合规的关注重点

中仓登CWRR , 中仓登 , 2024-03-07 , 浏览:3808

2024年3月1-2日,来自全国各地50多家国企的150多名高管齐聚郑州,参加由万联网举办的第一期《“十不准”下国企供应链业务合规与增量转型》线下培训课程。中仓登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马令海作为培训专家分享《“十不准”中的“五不准”》应对措施主题培训。

自2012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对融资性贸易的监管,经历了从适度压缩、全面清理到全面禁止,监管口径不断收紧的过程。2023年《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发布后,提出“十不准”,严禁央企开展各类虚假贸易业务。针对此次政策,众多国企供应链公司寻求可持续性贸易的出路,“确权”成为本次培训会议上众多国企关注重点。

之所以众多国企供应链公司如此关注“确权”,是因为”在“十不准”政策中有“五不准”的规定与“确权”紧密相关。

1. 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即不准开展只有资金流的金融行为,而缺少货物交付的贸易行为,没有进行货权管理。

2. 不准开展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空转、走单等贸易业务。没有控制权就代表没有控制货权。

3. 不准开展风险较高的非标仓单交易。在《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了标准仓单的定义,期货交易所之所以能够兑现仓单信用,主要是有一套完整的仓单注册管理规则和货权管理体系。 “非标仓单”的说法与标准仓单对应。仓单作为提货的凭证,其风险的判断依据应该是仓单持有人是否能够准确、没有法律异议的拿到仓单对应的货物。如果拿着仓单可以按照其记载的信息提货,那么这张仓单就是低风险,否则就是高风险。

4. 不准在内控机制缺乏的情况下开展贸易业务。货物在库、在途的货权管理是“十不准”中对国企供应链公司的要求,因此在内控机制上最需要补充、完善货权管理的相关规则。

5. 不准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不被认定为是代理人的关键是通过协议+资金流+货权管理确保货物确权。

确权”已经是“十不准”中多条涉及的合规要求。如果国企供应链公司没有做好“确权”很有可能被判定为“违规”,甚至产生更严重的货权损失风险。在本次培训现场,多位学员根据自身具体的业务场景寻求“确权”的手段。

场景一:某企业在既没有仓库又没有物流的情况下开展业务,整个过程都需要哪些单据、票证?除了交接验收单、入库单、出库单,还需要什么单据才更能体现对货物的实际控制权?

场景二:某光电行业供应链企业做代采业务,为企业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先款后货。与供应商签订代发货协议,让供应商直接代发至企业。企业收货后视为供应链公司完成供货。这种贸易方式,会被审计认定为融资性贸易吗?

场景三:某国企供应链公司对货的控制权仅体现在两张交接验收单,这样是否会被认定为空转、走单,有违规风险?应如何补充过程中控制货权的材料?

场景四:某企业作为中间方,从上游采购完货物后,短时间内将货物转移到下游客户,类似这种货物“瞬间转移”如何避免被判定为融资性贸易?

中仓登作为确权服务提供商,为市场参与方提供的货权管理服务能够帮助国企供应链公司完成“确权”,防范出现货权损失风险;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国企供应链公司提供的合规专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做“合规体检”,避免出现违规风险。

中仓登的货权管理服务主要通过四种措施帮助需求方“确权”。

1. 货权登记:货权管理的基础场景是有标识的仓库,货权也需要关联仓库,因此货权登记前要进行仓库登记。货权登记提供线下货权牌和线上货权公示,联动对外宣示货权,防范善意第三人。

2.货权档案:融资的过程中通过“货权管理系统”对货物信息以及货权信息进行全面的记录,自证业务中货物有实际的交付与流转,而非仅为资金的循环空转。

3.保留完整的证据链:整个业务过程中,前期交易的单据、发票、运输文件等证据需要完整保存,确保其真实性、无漏洞、不冲突;在中期的交付行为、监管行为、货物入库、货物转移等进行严格的行为记录存证,做到有“应存尽存”;在后期的货物出库、货物质押、货权转移过程中,有明确的授权行为,实际控制占有的行为证明。

4.货权预警:提示货权风险,预防单方管理漏洞、货权数据冲突。

为满足更多国企供应链公司的学习需求,万联网将计划在3月14-15日在深圳开设第二期国企供应链业务合规与增量转型专题培训,敬请关注。

这2天课程,中仓登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马令海将与其他5位实战老师坐镇万联线下实操班,给你讲清楚怎么应对审计、业务怎么做合规、货权管控怎么搞、不同阶段怎么做业务以及赋能好本地产业集群!

以下是课程的核心话题,也欢迎大家提前报名锁定席位

(联系李老师报名,19168536275)

1.如何记账、签合同、商务洽谈、运营,才经得起审计的问询?如果是业务直接改为代理业务,那差额计收入是否就没有融资性贸易、虚增收入这个问题?

2.如何实质控货,怎么做才算“到位”?

3.如果货物端到端直接配送,那中间贸易商不参与运输是否符合审计及政策要求?贸易商会否被认定为无实质性贸易?或者认为贸易标的由对方实际控制?

4.要深入产业、做强主业,但怎么选品?

5.业务设计结构为一端对工厂另一端有可能是经销商或者贸易商,这种结构有没有问题?业务中是否必须是有一头在内呢?

6.现阶段供应链公司好像都主要在做贸易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哪?

7.如何立足本地实际、本地特色产业厘清发展主线?

8.上游有预付账期或者下游有应收账期,会否被认为是融资性贸易?如何避免掉进别人设计的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骗局?

9.如何建立内控体系?

10.团队人员严重不足,如何高质量实现那么多目标?

11.如何与民企合作,快速解决问题?

12.委托加工模式下,委托方向加工方售出原材料,购回成品再形成销售,如何确认收入?

13.别家供应链公司是怎么把业务做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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