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的致命点:典型欺诈风险案例揭秘,你不可不知!

万联网 , 毛莉 , 2024-09-05 , 浏览:1516

金融的核心是风控,风控是永恒的话题。

在供应链金融的复杂生态中,贸易、物流、资金与金融服务等各个环节如同精细的齿轮,互相紧扣,共同推动着整个链条的顺畅运转。然而,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现“脱钩”,风险便会悄然滋生。小则导致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短暂停滞,大则可能引发资金的重大损失,甚至影响整个供应链的稳定。

供应链金融风险之源多如牛毛,既有外部市场的波动,也有内部操作的失误。为此,万联网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宋华老师的课件资料,整理罗列了自2019年来媒体报道的部分金融风险事件,如下图:

供应链金融中几类常见欺诈现象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我国迅猛发展,其背后有两大驱动力:首先是国办84号文的发布,这一政府层面的肯定极大地提振了行业信心,激发了从业者的热情参与;其次是供应链金融本身具有整合上下游四流的特点,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这也是其备受推崇的重要原因。

然而,供应链金融作为金融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风险。尽管有着严格的风控逻辑,仍然存在不法分子利用供应链金融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宋华认为,目前市场上存在虚构贸易、一女多嫁、自保自融、重复虚假仓单、三套行为、移花接木等六种最常见的供应链金融骗局,这对供应链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构成了极大威胁和挑战。

为此,万联网附上供应链金融中几类欺诈现象的典型案例,以期为业界提供警示:

一、虚构贸易

在关联企业之间形成虚假贸易关系,形成一系列交易合同和单证,然而据此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在这种欺诈行为方式下,形式上看,的确存在着交易流(买卖)和物流(物流服务),也存在着不同的参与方或服务者,交易的单证和要素也是完整的,但是实质上,所有的交易场景都是关联方假造出来,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实质性的产业活动。

典型案例1:大连机床骗贷案

2016年9月至11月间(违约之前),大连机床等通过虚构应收账款、伪造合同和公章等方式,从中江信托“骗取”资金6亿元,或涉嫌经济犯罪。

据南昌中院前述刑事裁定书,大连机床骗贷案细节公开于世。

据法院查明,2015年底,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大连机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永开指示大连机床副总会计师暨被告人徐晓光等人负责向外融资,并要求时任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系大连机床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机床营销”)副总经理暨被告人孙欣裕全力配合财务部门的融资工作,并指使被告人徐晓光、孙欣裕等人在进行融资时无论融资单位需要什么材料就想办法提供什么材料。

因大连机床迫切需要对外融资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了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2016年6月份,经中介之间层层转达,徐晓光联系上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中江信托表示可以向大连机床出借资金6亿元,但对方需要具备相应的融资条件。大连机床经中介转达后与中江信托确定用大连机床营销与惠州比亚迪的应收账款债权向中江信托融资,但大连机床营销与惠州比亚迪只有600余万元的应收账款,达不到中江信托的融资条件。

据法院查明,徐晓光明知大连机床与惠州比亚迪的应收账款债权不能贷到6亿元资金的情况下,仍受陈永开的指使,要求孙欣裕再次提供一份虚假的惠州比亚迪向大连机床营销采购3500台机床的《设备采购合同》。

孙欣裕在明知该份虚假合同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仍然安排丁某、王某1再次制作了该份3500台机床《设备采购合同》, 虚构应收账款7.833亿元,加盖之前伪造的“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合同专用印章, 并将该假合同提供给被告人徐晓光。被告人徐晓光则将该份假合同用于向中江信托申请贷款时使用。

此外,为取得中江信托的信任并迎合中江信托发放贷款的要求,被告人徐晓光还谎称大连机床拥有一份《三方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如果惠州比亚迪不能到期支付大连机床7.833亿元货款,则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公司”)代为支付。

最终,中江信托与大连机床签署了《应收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约定一年期信托贷款3亿元,二年期信托贷款3亿元。

典型案例2:恒韵医药通过伪造印章虚构医院应收账款交易事件

华业资本2018年9月28日公告表示,恒韵医药存在伪造印章,虚构与医院的应收账款债权交易的可能,所以华业资本的应收账款可能面临部分或全部无法回收的风险,且恒韵医药实际控制人暨华业资本第二大股东已经失联。

典型案例3:2019年诺亚财富“踩雷”,“承兴系300亿诈骗案”

近年来,在供应链金融领域,自刻“萝卜章”伪造合同、造假应收账款骗取保理融资的把戏屡屡上演,单案所涉金额动辄上亿。而诺亚财富踩雷承兴国际一事,更是将业内对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讨论推向了高潮。

“承兴系诈骗案”最早可以追溯至2015年。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承兴控股及相关公司通过虚构与苏宁、京东的供应链贸易,并以此为底层资产融资,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等机构300余亿元资金的事情,并最终造成80余亿元损失,其中诺亚控股(6686.HK)及旗下公司涉案金额约为35亿元,主要来自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发起设立的“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

有“商界木兰”之称,靠虚假供应链融资生意一度风光无限的“承兴系”实控人罗静,于2019年6月被警方刑拘。但她及相关人员又是如何虚构应收账款逾300亿元,如何精心编织供应链金融骗局的呢?据悉,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为此事件漩涡核心。博信事件供应链金融形成的链条逻辑路径大致是承兴系向苏宁、京东、中国移动等供货,由于这些企业话语权较大,对承兴系产生较大现金流压力,因此承兴将上述企业应收款打包成相关产品在金融平台上发行。在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罗静实控的承兴系公司先后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由承兴系公司垫资为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

诺亚财富踩雷承光国际35亿元供应链融资,后续并起诉要求京东连带赔偿35亿元一案,也触发了业内对于“伪供应链金融”的思考,对供应链金融的态度分化。

典型案例4:

2022年2月16日,证券时报刊发调查报道《雪松200亿涉众募资调查:假借灰色通道、裹挟一众伪国企,底层资产涉“空转”贸易》。根据报道,雪松控股的350余只理财产品背后,构筑的是一个庞大的融资网络,涉及企业数量高达63家,除了或明或暗的雪松系公司,还有大量的假央企、伪国企。而作为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系建立在涉嫌虚假的“空转”贸易行为之上。随着产品的爆雷,酿成了约8000投资人的涉众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雪松控股主要从事融资性贸易,即企业之间以贸易之名、行拆借融资之实。由于部分贸易企业缺乏足够资信,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通过与信用良好企业合作虚构贸易周转,并将与信用良好企业的交易票据用于融资,让相关企业账面营收和存货大幅上升。

除了从金融机构获取融资,雪松控股还设立多家理财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雪松控股的兜底担保之下,打着“供应链金融”的旗子,以所谓与供应链贸易企业的“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假借各类金交所、产交所、伪金交所通道,超过350只违规“理财产品”面向自然人发售,总规模超过200亿元。

不过,雪松控股自2022年1月起,承认无力支付理财产品利息。从2021年3月底开始,雪松控股旗下雪松信托的长青、长泰等多款产品陆续逾期,涉及全国近8000名投资者,涉及金额超200亿,其中十分之一的款项汇入了雪松控股法律上的下属公司(8家),也就是说,大约20亿的资金属于典型的自融行为。

典型案例5:“专网通信案”涉案近千亿,10多家公司卷入

“专网通信案”始于2021年,彼时上海电气披露子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爆雷,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预计最终损失高达83亿元,牵扯出了A股十多家上市公司的一系列相同业务爆雷事件,涉及金额近千亿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与涉案上市公司交易的上下游企业,均与隋田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以“专网通信业务”为幌子的隐蔽融资贸易网络逐步浮出水面。随后三年间,涉案的多家企业陆续因财务造假被罚。

所谓专网通信,是指政府部门等特定机构和领域专用网络设备。和公网相比,专网的不同之处在于涉密。上述案件中所称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以隋田力为核心的空转自循环业务,整个业务链条上的公司均由隋田力控制或指定,上市公司充当垫资方的角色,利润空间提前确定。

经查,这些公司被卷入的公司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公司在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0余家上市公司因“专网通信案”被罚:宏达新材、泽达易盛、合众思壮、凯乐科技、瑞斯康达、康隆达、新海宜、华讯方舟、航天动力、国瑞科技、恒宝股份、江苏舜天、*ST中利等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事先告知书。其中,华讯方舟、泽达易盛、凯乐科技、新海宜已相继退市。

二、一女多嫁

借款方利用真实交易和资产从多方获得资金,加大杠杆,放大资金借贷风险。具体讲就是借款企业虽然有交易或物流业务,或者一定的资产,但是由于目前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供应链金融服务方之间难以做到信息共享,加之整个社会的统一信息、信用公示平台尚未建立,借款方运用自身的业务或资产从多方融资。以往,仓单质押贷款是钢贸商向银行融资的主要途径。而所谓仓单质押贷款,是仓储企业对货主货物进行确认,并开立专用仓单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货主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

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银行之间质押信息互不相通以及仓库管理存在漏洞,货主与仓储企业联合进行重复质押或者空单质押并不罕见,一票多押甚至多次质押从银行融资。

典型案例6:上海钢贸案

2013年震惊全国的“上海钢贸案”,就是此类骗局的代表,通过开具虚假仓单、重复质押获取银行贷款。

2011年,随着钢价的暴跌,上海钢贸商大量破产跑路;2012年,大部分上海钢贸企业陷入巨亏和资金链断裂的境地;2013年,“上海钢贸案”彻底浮出水面,拒不完全统计,“上海钢贸案”直接导致300多人入狱,700多人被通缉,千余家企业被起诉,直接、间接导致坏账近100亿美元,波及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大型银行。

2012年8月集中开庭的上海钢贸诈骗案件中,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将上海银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展钢铁有限公司、上海舜泽钢铁有限公司等多家钢贸企业告上法庭,起诉案由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2年8月6日开始,随着银行起诉钢贸商的20多起案件陆续开庭,钢贸行业开具虚假仓单、重复质押获取银行贷款的业内潜规则浮出水面。

以往,仓单质押贷款是钢贸商向银行融资的主要途径。而所谓仓单质押贷款,是仓储企业对货主货物进行确认,并开立专用仓单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货主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

但在现实操作中, 由于银行之间质押信息互不相通以及仓库管理存在漏洞,货主与仓储企业联合进行重复质押或者空单质押并不罕见,一票多押甚至多次质押从银行融资。据了解,上海钢贸案案件的根源在于钢贸企业的重复质押问题, 神赛物资将同一笔质押物进行重复抵押,向华夏银行和工行分别进行贷款融资。 而华夏银行先于工行通过法院将神赛物资抵押的钢材查封,影响了工行的权益,故工行随即起诉,要求提前还款(该案例中既有一女多嫁也有重复仓单质押)。

三、自保自融

自保自融是针对贷方要求借款方担保、质押监管等要求作为获得资金前提的状况下,而虚构担保人或监管人,套取资金的做法。通常自保自融是在从事供应链融资过程中亲属、朋友或者紧密关联人为借款企业进行担保,或者由同一人或关联人实际控制的物流仓储进行货物质押监管,套取资金。

典型案例7:广东纸浆案

2014年,广州纸业传来一则消息,广州多家大中型纸张贸易商出现经营危机,其中,最具市场名声的广州市金山联纸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山联纸业”)实际控制人郝艺远近日疑似“跑路”。

2014年,8月25日,广东浆纸交易所发表声明回应称一直在依法、正常、有序运营,广东浆纸交易所的股东是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银信通林浆纸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粤科钜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金山联纸业有限公司不是广东浆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也不是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银信通林浆纸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粤科钜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因此广东浆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金山联纸业有限公司没有股权关系。但通过其他佐证可以确定的是,郝艺远曾经担任广东浆纸交易所董事长,而金信通则是广东浆纸交易所的股东。

另外,广州纸业4家公司在红岭创投的P2P平台借款1亿元。广州纸业项目的全部借款及相关公司包括:广州翠月纸业(3000万2014年9月13日到期,拟于9月10日垫付)、广州琳烽信纸业(2500万2014年10月30日到期,拟于10月10日垫付)、广州鸣瑞贸易(2500万2014年10月18日到期,拟于10月10日垫付)、广州金山联纸业(2000万2014年11月12日到期,拟于11月10日垫付)。这四家公司实上都是金山联纸业的关联公司。可见,借款总额为1亿元的4个纸业融资项目的融资方,均为广东浆纸交易所会员,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金山联纸业老板,项目通过物权转移的方式申请借款。

除了红岭创投以外,广州纸贸危机还涉及到其他的民间借贷,另外,因本次事件是企业与仓库物流合伙犯罪,将货物重复抵押给银行进行骗贷,致使20余家银行牵涉其中,两者所占金额几乎是1:1的关系。

根据红岭创投对物权转移有清晰的表述:在一笔3000万元的借款项目中,纸业公司将5000万元的纸制品物权转移至红岭创投,购买货物商业保险;红岭创投与物流公司签署仓储协议,担保方则签署回购合同为货物变现做保障。

这看似清晰的流程,却暗藏猫腻。 实际控制人操纵手下企业,同时向7家银行和一些民间融资平台借款,利用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将同一批货物重复抵押骗贷。(本案例既涉及自保自融也涉及重复虚假仓单)

典型案例8:湘潭电机纸浆贸易受骗案

2019年7月1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国贸公司开展的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交易对方涉嫌合同诈骗。

国贸公司此次受骗所涉的合同总金额合计3.7亿元。国贸公司为此开出的3.7亿元信用证已全部贴现,并面临被追索承担付款责任的风险。此外,国贸公司另有合计金额1.9亿元的货物尚保存在涉嫌诈骗方控制的仓库无法取回,国贸公司可能因此承担的损失合计达到5.6亿元。上述合同诈骗可能对湘潭电机产生的损失,占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29.29%。

事情来龙去脉是湘潭电机子公司国贸公司与上海煦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开展多笔纸浆贸易业务。国贸公司从上海煦霖采购纸浆并存放于第三方仓库上海堃翔物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上海堃翔 ” ) 。 上海弘升付款后 , 直接从上海堃翔取货 。 由于上海弘升近期发生逾期付款现象 , 国贸公司为了保证能按期支付银行信用证 , 拟将货品变现时 , 发现上海堃翔管理人员失去联系 , 无法完成货物变现 。 经上海及湘潭警方查证 , 上海煦霖 、 上海弘升 、 上海堃翔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同一人 ,其实际控制人 陈力钧涉嫌合同诈骗 、 信用证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 已主动投案。

四、重复虚假仓单

借款企业与仓储企业或相关人员恶意串通,以虚假开立或者重复开立的方式,就他人货物或者同一货物开立多张仓单,以供借款企业重复质押给不同金融机构获取大量仓单质押贷款,并从中牟取暴利。

典型案例9:青岛港骗贷事件

2014年的青岛港有色金属融资骗贷事件,祸起仓单重复质押。2014年上半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 被曝出融资欺诈,涉及中资商业银行为18家,贷款总额从此前的147亿元上升到160多亿元。青岛港成了第二个上海钢贸圈,当地大宗商品融资领域的仓单重复质押黑幕被逐一揭开。

据了解,该过程并不复杂,操作要点就是保证参与方至少有三个,而且都是“自己人”。具体流程如下:首先,A公司将一批货物以一定的价格卖给C公司,然后B公司再承诺以一个更高的价格买回。这样一来,C公司可以赚取其中的差价。其次,A公司需要叫仓储公司出具一张仓储仓单;而C公司就要用这张仓单去银行进行抵押融资,将钱弄出来,加上一些自有资金,支付给A公司。B公司这个时候是货物的接收方,拿到货物后,可以再以一个协议价格卖回给A公司,A此时又能再度让仓储公司重新开具一张仓单。

按照上述操纵手法, 说白了就是一家公司就可以通过旗下不同子公司伙同仓储公司,对同一批货物开出多张仓单,然后到银行骗取质押贷款。

典型案例10:

2024年1月12日,千亿市值粮油巨头金龙鱼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广州益海收到刑事起诉书,但子公司不认同起诉书所认定的事实和指控的罪名。起诉书描述的大致内容是:2008~2014年,金龙鱼子公司作为中转仓储方期间,在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棕榈油贸易过程中,涉嫌配合云南惠嘉及该公司负责人张利华等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帮助犯。

根据金龙鱼公告,广州益海聘请的辩护律师和咨询的刑法专家一致认为,广州益海不构成单位犯罪。相关意见包括: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之间的交易实质是融资性的贸易行为;广州益海始终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中转货物出库或货权转让;广州益海与云南惠嘉之间的棕榈油买卖价格均是正常的市场价格;广州益海对于云南惠嘉与安徽华文之间的交易结算情况并不知情。

典型案例11:金凰珠宝百吨假黄金骗了200亿

“金包铜”骗取200亿融资的惊天骗局,时隔4年暂时画上一个句号。

2024年5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院对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凰珠宝”)及其实控人贾志宏等18名被告进行一审宣判。

珠宝店老板贾志宏的“金凰系”,用假黄金打造了一个抵押骗取融资的巨大骗局,多家知名信托、银行都是其受害者。庭审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6月,武汉金凰在库假黄金共计105.77吨,通过假黄金质押担保等方案,先后骗取15家金融机构或单位财务共计253.45亿元。

庭审案件细节显示,从假黄金入库,到熔炼抽检环节真假黄金的掉包、录像环节的控制,再到假黄金编号的刻印、质检环节虚假报告的出具、后续保管登记环节的处理……动辄千万的利益诱惑下,质押借款方、银行、信托及保险公司均有工作人员涉案,造假渗透到每个流程。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开始,金凰珠宝以“黄金质押+保单增信”的模式融资。简单说,金凰珠宝以等值的黄金作为质押物,彼时价值超300亿元的黄金只融资200多亿。黄金还有保险,一旦有损或失值,保险公司就可以对黄金减值进行赔付。 业内人士分析,保单增信模式虽然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但缺点之一在于,金融机构对质押方和保险公司的依赖性增加,若保险公司出现问题,可能影响整个质押链条的稳定性。

200亿假黄金骗局爆雷已4年,至今仍是一地鸡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020年以来,金凰珠宝与贾志宏已多次被执行,贾志宏多次被限消。截至2024年5月,贾志宏名下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仍超过150亿元。

2020年6月,金凰珠宝被上海黄金交易所除名;同年8月,金凰珠宝通知纳斯达克自愿退市。据金凰珠宝2022年报,公司已处于歇业状态。

面对无可执行的贾志宏与“金凰系”,苦的是损失真金白银的机构们。据统计,民生信托、东莞信托、安信信托、四川信托、长安信托、北方信托、天津信托、昆仑信托、中航信托、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恒丰银行、张家口银行、中经贸易、融资租赁、永泰小贷等十余家金融机构均曾为金凰珠宝提供融资。其中,“泛海系”的民生信托损失惨重。据公开报道,民生信托牵涉其中的资金超过40亿元。这直接导致2020年泛海控股计提约25.2亿元信用减值损失,占其利润总额的比重达56.1%,当年净利润由盈转亏。

原银保监会“答记者问”中曾经提到武汉金凰假黄金一案,指出“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形同虚设”。

五、三套行为

为了获得金融收益而实施的套利、套汇和套税。套利、套汇是利用利率或汇率的波动,通过虚构贸易、物流而博取利差和汇差的行为,除此之外还可以获取其他非法收益。套税则是利用货票分离博取相应的税收利益,具体讲就是将销往一些不需要销售发票的终端客户而节省下来的税票卖给一些公司或填补销售的税票,一方面售票的企业获得了套税产生的收益,而终端客户可以获得部分套税收益形成的返点,另一方面买票企业可以填补虚假交易的缺口。

通过把一批货物在境内外转一圈,以此赚得利差和汇差,就是一种变相的耍流氓行为,不是真正的供应链金融。这种套利套汇贸易,是在境内外金融体制差异较大的背景下,钻某些进出口优惠政策的漏洞,通过设立在境外的皮包公司和金融机构,套取境内外利差和汇差的虚假贸易。这种套利套汇的运作背景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宏观经济背景、地域差异背景和政策制度背景。

典型案例如,金银岛以供应链金融之虚行个人信用贷之实事件,包括融取资金后进行套汇,或利用货票之间的不一致赚取相应的税收利益等等。

六、移花接木

资金的获取是凭借供应链中的业务或资产,但是筹集到资金后,资金的用途和去向并不是产业供应链,而是将资金投放到借款人博利的其他领域,诸如股市、房地产、理财等领域,甚至直接做放贷,这样使得资金并没有真正进入产业供应链运营。

典型案例12:金银岛事件

金银岛以供应链金融之虚行个人信用贷之实事件,包括融取资金后进行套汇,或利用货票之间的不一致赚取相应的税收利益等等。

2018年8月初,金银岛资金链断裂,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联储发生暴雷事件,金银岛系全线崩盘。金联储爆雷,涉及投资者3万多人、圈走资金超25亿元,加上违约的资管计划涉及资金可能达到40亿。金银岛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业务主要覆盖石油、煤炭、矿石、有色金属、钢铁等10余个大宗产品种类。金银岛旗下金联储爆雷最核心的问题是李逵变李鬼,供应链金融变信用贷。因为金联储是金银岛产业互联网业务向个人的借款的金融平台,金联储资金投向的是资金链金融,而不是供应链金融。

小结

回顾各类供应链金融风险事件可以发现,供应链金融风险类型并非单一出现,有时候这些风险在同一供应链金融融资活动中集中爆发,风险类型交叉糅合,风险事件一环套着一环,典型的如“广东纸浆案”“青岛港骗贷案”“金银岛事件”“专网通信案”等。复合风险事件中,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虚假合同、合谋骗贷等行为,造假行为环环相扣,造假材料真伪难辨,造假成本极其低廉,让人防不胜防。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成为致力于在此领域有所布局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由上可见,供应链金融的价值毋庸置疑,但是当前经济发展不稳定,供应链金融所面临的风险将越来越大,本次万联网统计宋华教授指出的六大供应链金融骗局的案例,一是为了正本清源,让大家明白当前中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伪供应链金融现象。二是告诫大家一定引以为戒,供应链金融机构或者服务商,应该重视风险,不盲追热点,不投机,要更加警惕融资方虚构贸易、虚构物流、多头骗贷、伪担保等,要更加精细化地管控风险,同时供应链金融服务商自己也要“洁身自好”,不监守自盗。

最后,我们也希望供应链金融从业者重视风控,诚信经营,共同创造良好的供应链金融发展环境,助力中国小微企业健康高速发展。

众所周知,对于供应链金融机构或者服务商而言,风险控制一直是供应链企业管理中一个热点且永恒的话题;建立完备的供应链风控体系,有效控制和管理供应链服务风险,是每一个供应链相关服务企业的“命脉”。

去年国务院国资委曾出台国资贸易“十不准”(74号文),严禁各类虚假贸易业务的开展,并三令五申如企业再发生虚假贸易,则涉及企业就地免职,免职后再查;同时,74号文还进一步明确了风险防范手段,要求各中央企业加强监控手段,提高信息系统及数据应用水平,要在司库等信息系统中开发应用贸易业务风险管理功能模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防控各类虚假贸易业务。

风险是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也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供应链的活动的地方,就会有风险。“十不准”虚假贸易“零容忍”背景下,从事供应链服务企业如何进行贸易风险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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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即使业务真实也可能会掉进别人设计的融资性贸易、循环贸易坑中,怎么规避?

6.找个国企仓合作、签好合同、派人到现场都不一定能管住货,怎么做才能实质控货?

7.最近很多国企纷纷成立货权管理部门,但新成立的部门该怎么做好货权管理

8.真实业务场景中只能原地货转、直发或瞬时转移怎么办?

9.什么才是国企供应链公司的主业?没有主业怎么办?怎么从当地产业集群要营收和利润?

10.团队没那么多人,要实现系列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怎样与外部民企协同合作

11.央企去金融化背景下,未来国企供应链公司还能做资金驱动业务吗?如果抽贷了会怎么样?

12.想要营收,但不允许转嫁风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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