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万亿级存货融资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如何构建全国性仓单体系?

万联网 , 毛莉 , 2022-12-09 , 浏览:5236

12月6日,万联网微课堂第148期由万联网创始人蔡宇江做主持人,携手中仓登总经理马令海北京德和衡合伙人张春艳北京鑫元视总经理邵凌3位重磅嘉宾,做客万联网视频号直播间。本次嘉宾马令海、邵凌、张春艳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仓单体系建设探讨和实践》为主题,分别从政策、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技术、法律等角度探讨了仓单体系建设实践等干货内容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仓单体系建设探讨和实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仓单作为一种可以经由物流资产转化而为金融资本的要素,本身可作为较为理想的物流交付工具,在建设现代流通网络的过程中,其作为连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桥梁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1月23日,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正式在上海浦东启动。围绕大宗商品数据管理、区块链仓单服务、市场信息发布三大领域,全仓登将为全国范围内大宗商品仓单提供集中登记、查询服务,旨在打造全国现代化仓单登记及流通体系。


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构建全国性仓单体系,激活数十万亿的存货融资市场?在我国建立一个“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是发展存货(仓单)融资的重要方向之一。


“全仓登”推出的背景


主持人蔡宇江:全仓登问世后,各方都比较关注,中仓登也是长期从事全国性仓单体系建设的,马总能否剖析下“全仓登”推出的背景?


马令海:“全仓登”11月份挂牌成立,其以“统一登记、数字监管、期现结合、产融互通”为宗旨,由浦东新区政府会同上海期货交易所大力推动,与中国物流集团、中国外运、厦门国贸等九大合作单位共同发起。


“全仓登”成立的背景,有两大方面:第一,跟期货交易所有关。对期交所来说,它希望能用一套规制把期货仓单和现货仓单的信息统一起来,有想做仓单登记的初衷。5年前证监会开始推动期货交易所大力开展现货场外交易,而场外交易主要是以现货仓单的形式来开展。在这个过程当中,对期交所来说,面临着现货仓单到底在哪里登记的问题以及期货仓单有一条司法解释叫期货交易所要为自己登记的期货账单承担连带责任。基于以上两个原因,期交所便不会在期货标准仓单体系内去登记现货仓单。第二,《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为探索建立“全仓登”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而有效解决大宗商品流转和融资的问题。全仓登的启动,是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具体行动。


上期所的想法是先做放在保税区库里期货交易品种的货物登记,如果中仓登能够帮他们把期货交易品种的非保税区库货物登记工作做起来的话,双方在信息上可做到互联互通、有效共享,充分保证每一个交易品种无论是期货还是现货都能够做到充分联动。


大宗商品因具有动产属性,其确权难、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等问题成为实体企业贸易经营的痛点。“全仓登”通过推进区域间仓单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可以实现信息流与货物流的深度绑定,进一步强化市场纪律和约束,将有利于帮助化解“虚假仓单”“重复质押”“一货多卖”等风险行为,助推大宗商品仓单资源高效管理,降低企业交易融资成本,继而对改善市场生态和诚信体系,便利金融业务开展,保障大宗商品的安全流通和运转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建设进展


马令海:中仓登是在仓储数字化与存货资产数字化的大趋势下,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与地方国资支持建设的行业登记服务机构,也是全国可流转仓单体系指定的唯一运营机构。当前,中仓登正在启动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建设,围绕着“仓”、“货”、“权”、“单”这四个交易和融资的关键点搭建相关服务,在给每个仓库建立“身份证”的基础上,形成货权登记和保障机制,保障以存货与仓单作为标的的现货交易和以存货与仓单为基础资产的融资。


中仓登的“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从解决市场共识实现业务协同运行两个层面推进仓单标准化规制应用,致力于为仓库、存货监管和仓单的行业可信机制建设提供服务,同时,中仓登牵头运行并推广行业自律机制与实施标准,促进存货与仓单的业务形成可信生态。该体系运行两年来,已基本完成“存货与仓单登记服务体系”建设,从“行业数字化基础—场景的身份标识—存货监管的技术规范—具体仓单的实施”已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建成基货权的数字存证体系,形成货权登记和保障机制。


在仓单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解决的无非就是两个基础性问题:一个就是用技术手段管得住货的问题,另外一个就是用登记体系去保证好自己的货权问题。目前,在产品和服务都已经开发完毕的状态下,接下来中仓登希望能通过各种法律规制和技术手段来实现产权法律文书的真实作用,也希望能够让市场整体业务更加有序起来。


技术监管在管货方面的作用


主持人蔡宇江:在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管得住货的问题方面技术可以起到哪些作用,如何实现电子仓单和实物资产的锚定?


邵凌:我个人从事将物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用于动产的监管到现在为止已4年多。之前最早的动产监管多数都是基于主体信用来做,技术是基本上是可有可无的,但近几年频繁出了各种风险事件,间接推动了行业使用技术监管手段来进行实物监管以及货权属性监管等方面的需求。事实上,现在产业平台、金融机构等相关参与方也越来越意识到技术手段无论是对控货还是控货权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诉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能对实物进行实时监管,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第二,技术手段需要提供对于货权的一个认定,比如和实物绑定的数字标识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式。第三,在技术手段持续关注实物和货权的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结果能否被第三方透明可见、实时获取。


当然,在实现技术监管的过程中间,也会存在一些基本的原则。第一,客观性原则。技术手段要尽可能减少对人的依赖;一方面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它的客观性就会越强;另一方面从长期来讲,技术的使用也有利于降低监管的综合成本,减少人工相关费用开支。第二,实时性原则。针对被监管的对象,可综合使用不同的技术手段来进行实时交叉验证。第三,透明性原则。数据可远程、透明可视,能大大降低第三方介入,有利于非仓库的外部人员更好参与货物监管。


一般而言,存货可分成托盘、散货、液体等这几类。从不同的实物角度来看,目前常见的技术手段一般有基于RFID电子标签、AI视觉分析、激光雷达、电子磅秤等手段;但就实践而言,最终选择哪种手段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技术手段符合监管货物以及监管要求,同时控制成本。因为监管的精细化程度越高,成本也就越高,所以技术监管的颗粒度必须要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


随着iABCD等技术的进步,技术手段、方案等越来越标准化,技术监管的成本也将不断下降,同时通过技术手段也可以逐步实现仓单与仓库货物匹配,助力解决大宗商品货物难管控、货权不清晰、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未来,技术监管的效率、精准度等各方面都会提升,“机控”代替“人控”将是大势所趋。

仓单融资如何做好风险风控


主持人蔡宇江:在最新的民法典里面提到了入库单和仓单,“入库单”不是提取仓储物的必备凭证,也不是可转让权利凭证,法律效力低于仓单。但是从实际业务操作来看,仓单的普及率是很低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张春艳:有多方面的因素,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主观的因素方面,我们国家对仓库没有监管机构,在法律上对仓库出具的单据标准或者需要记载什么事项也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和统一规范,因此,仓库自身没有动力也没有压力将其相对规范化。客观的因素方面,现在大部分仓库都是凭入库单或是其他收货凭证提取货物,很多仓库由于内部管理能力有限,不具备开具仓单的能力。


实际业务操作中,仓库入库单都是很混乱的,甚至都没具体对应到货物,而仓单则需要填写具体的货物信息(包括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存储场所、储存期限等等。因此,仓库方往往为了省事、规避责任和义务等原因不愿意出具仓单,而是用入库单、存货单等五花八门的单据替代。


主持人蔡宇江:在我国当下市场环境、法律规范和实务操作的现实环境之下,对于参与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贸易商在做仓单融资时如何做好风险防控?

张春艳:仓单融资里面有几个比较大的风险:首先,货物权属有无瑕疵问题。我们在做业务时需要对出质人的权属进行溯源审查,确保出质人出质的仓单项下的货物,出质人是有权出质的。这个是需要高度重视的,虽然现在运用在仓储管理的技术比较发达,物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等,这些先进的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管住货方面的风控难点,但解决不了货物权属是否存在瑕疵的痛点。其次,仓单及仓单项下的货物是否具有唯一性与真实性。尽量选择管理规范的仓库,选择数字化程度高的仓库,实力强的仓储企业,确保仓单及仓单项下的货物能看得住管得住,避免出现一货多押、一货多单的情形出现。


当然,还有就是出质货物交付后的跟踪管理,全链跟踪管理,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都跟踪管理,时时监控,确保出质货物安全且能特定化,并要定期去仓库实地核验货物。如果仓库数字化程度相对高、管理规范的话,那么这个仓库里面登记的信息真实性就可靠很多。


总之,仓单融资重点要做到权属溯源、确认交付、交付后货物的跟踪管理。另外,在选择仓储企业合作的时候,我们不仅要看它的背景,还建议下沉到仓库的管理细节,比如管理技术手段、货物从进仓、装卸、出库、存储管理、质物监管、特定化等的每一个细节,从前端到终端要不断的持续去跟踪管理。


仓单融资如何确认货权


主持人蔡宇江:在仓单体系中,如何确认货权问题?


马令海:在探索整个全国性仓单体系如何有效运营过程中,中仓登也收集整理了一些市场上可能存在的问题。过去10年间,整个行业涉及到存货仓储交易融资标的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法律纠纷有超过4200多个案例,这些争议主要体现在标准合同纠纷、款项支付纠纷、货物的管理纠纷和货权的确认纠纷这4个方面,其中涉及货物管理和货权确认的案件高达92%。


事实上,无论是存货融资还是仓单融资,它最核心的问题其实是货物本身和货权归属这两个问题,比如佛山铝锭暴雷这种风险事件就是集中在货物权的问题上,即多个货主都主张说自己对那批货物拥有所有权。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货主对同一批货物主张自己拥有所有权?核心问题就在于货物权属不明确。那么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能够让仓库里货物的所有权、质权相对清晰,同时能够让善意的第三方不被骗,让恶意的第三方没有得逞的机会,让它成为事实上的产权法律文书就是中仓登最终所要达成的目标。


对仓单进行确权就是对仓单所指向货物的货权进行确认的过程。在实际的商品贸易中,货物流转看上去复杂无序、千奇百怪,而实际上都是围绕货权展开的。具体的确认货权的实施方案中,中仓登采取的第一个做法就是给每一个仓库发包含位置信息的唯一身份标识,依靠这个“身份证”编码,我们可以明确仓库的位置,查询到仓库存放的货物归属等信息,锁定仓库信息。锁定仓库之后,第二做法就是仓库当下正在生效的仓储管理人、存货监管人、技术服务方要有互相确认的法律关系的合同,同时做到应公开的、可公开的相关信息都在中仓登的平台上进行公示登记,让所有的市场参与方可见。如若涉及到电子仓单,中仓登的登记体系还会要求登记电子仓单是由什么平台来运营生成和管理仓单的。


除此之外,动产在第三方仓库里,还有一个货物的交付问题需要解决。所以在这个基础上,中仓登同时会对库内货物的监管行为提供存证工具,为将来司法争议提供相关证据等。让相关各方在交付过程中,将各种行为和数据用区块链技术存证为不可篡改的法律证据,并到中仓登平台进行公示登记,尽最大可能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最大可能降低“一货多卖”等情况的发生。


我们希望将来越来越多的行业的动产参与机构都能够去充分地做到8个字,即“应登尽登、应查尽查”。未来最好的状态,当然是希望国家能有相关立法,通过法律条例约束对第三方保管的用于交易或者是融资的货物,这将是对货物确权最完美的解决方案。但目前折中的解决方案是中仓登也在跟相关各方深入探讨,希望共同联合推动制定一个用于交易和融资的存货和仓单的信息登记管理规范,给全市场提供有关服务,让仓单融资市场真正高效、有序的运转。


重塑仓单融资新生态


主持人蔡宇江:在银保监29号文中提到“支持银行机构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普通电子仓单融资”,如何让更多的主流金融机构接受可流转仓单体系?


马令海:银保监29号文对整个行业带来的显著变化:第一,市场上不再有非标仓单这个说法。之前市场上的金融机构默认对于仓单在划定规则的时候就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仓单。金融机构对标准仓单融资有一系列的风险缓释规则,但是对非标仓单融资就当做是风险敞口的资产来对待,这也是金融机构不愿意去做风险不可控的非标仓单融资的原因所在。第二,对电子仓单的认识和理解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在现有技术供货加持情况下生成的普通电子仓单,其实是一份存货资产的数字化凭证,因为仓单能够记载的基本要素非常有限,但是基于技术供货生成的存货资产的数字化凭证可记载的要素却是非常清晰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29号文提到支持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普通电子仓单融资路径和解决方案,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近年来存货(仓单)融资的风险案件频发,让很多金融机构望而生畏,痛点主要集中在评估难、监管难、数据难、确权难、处置难、标准难等方面,如何通过科技赋能、系统重构,重塑仓单数字信用,是眼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往,仓单的法律性质并不是特别清晰,有的认为是所有权凭证,有的认为是提货权凭证,有的认为是既具有债权属性、也具有物权属性,司法界对仓单的法律性质认识不一,导致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认定;而在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下,仓单是所有权凭证,该体系一定程度上明晰了仓单法律性质、格式、内容、登记公示机构以及仓单业务相关各方的协同关系和法律关系等,这对全国电子仓单融资业务的发展是重大利好。基于上述体系,仓单可以在全国范围顺畅地流通、融资,金融机构可以针对仓单发放贷款,无需对担保品和仓储人做过多的要求和调查,直接给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大大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对中仓登而言,接下来将和更多的金融机构推广和培训接受可流转仓单体系,讲解普通电子仓单在融资过程中风险缓释系统应该如何去设计、需要关注哪些内容等,涉及具体品类如数字化的存货融资、电子仓单融资等,甚至可以帮金融机构做好存货融资的风险管控方案。


目前,中仓登所做的统一仓库标识、电子仓单编码都是非常好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未来将会重点考虑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与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平台形成有效协同,对基于存货、仓单的融资服务形成有力支持。因为只有当整个动产融资市场信息互联都有效运转起来,我们充分的做到“应登尽登、应查尽查”的时候,同一份货物上的权利纠纷才可能会越来越少。


小结


除了上述精彩的干货内容探讨分享,三位嘉宾在直播尾声也针对直播间观众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解答,比如“仓单是一个物权凭证还是一个提货凭证,物权和提货权能否分离?”、“货物监管过程中,有没有一些技术手段可对产品的品质进行管控?”、“中仓登在登记的时候是否要求仓储企业提供品质方面的监管?”、“仓单体系建设中,是否需要为存货购买保险,有没有对应的保险产品?”以及“怎么防止公示信息被恶意使用?”等问题。


最后,主持人蔡总总结称,中国存货融资特别是仓单融资市场是个几十万亿的市场。但实际上,政策文件到实际的商业落地还有比较漫长的距离。此次银保监29号文提出要把仓单融资市场重新激活,以中仓登为代表一些登记机构也在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包括动产资产标准、仓库标准的认定等,同时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像视觉AI等技术在控制货权这些方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最终整个仓单体系才能够逐步地完备起来。虽然仓单融资短期内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随着国家政策和仓单体系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有更多愿意创新的金融机构加入可流转电子仓单体系这个平台,包括iABCD等技术的进步,我们也期待仓单融资确权登记真正实现“应登尽登、应查尽查”这样的一个理想市场状态,希望这一天能够早日到来。


来源:万联网

本文为万联网(www.10000link.com)原创文章,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文章欢迎各界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万联网
关注万联网公众号
上一篇:专访滴灌通中国CEO李辉:把资金输送到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
下一篇: 联易融王睿:数字资产与供应链金融
QQ好友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
的供应链金融创投资讯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