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重磅发文!选取钢铁、汽车等行业龙头牵头组建“联合体”,系统构建“1+4+N”工业数据新生态,打造AI赋能高质量数据集

万联网 , 毛莉 , 2026-03-15 , 浏览:7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3月正式印发《关于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建设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赋能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

该行动以推进工业数据开发利用为主线,选取制造业重点行业,依托重点行业企业、平台机构、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等主体分类施策,以典型场景需求为牵引,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场景“小切口”开展先行先试,着力突破工业数据“采”“集”“用”瓶颈。到2026年底,培育一批行业数据合作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汇聚一批行业数据资源,攻关一批数据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工业数据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赋能一批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应用落地,总结形成工业数据高效采集处理、可信流通汇集、深度融合应用的有效路径、创新机制和经验模式,赋能行业提质降本增效,探索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数据开发利用模式。

政策背景:从“数据大国”迈向“数据强国”的关键一跃

当前,我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已进入深水区,但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仍面临诸多挑战。工业数据具有多源异构、专业性强、敏感度高等特点,长期以来存在“数据孤岛”现象,导致大量高价值数据沉睡在企业内部,难以形成支撑行业大模型训练的高质量语料。

《通知》明确指出,此次“工业数据筑基行动”的核心目标,是探索工业数据“采”“集”“用”的有效路径。通过先行先试,到2026年底,培育一批行业数据合作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打造一批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最终赋能行业大模型与工业智能体的规模化落地,实现制造业提质、降本、增效。

核心举措: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数据联合体”

本次行动最大的亮点在于实施模式的创新。工信部明确提出,将选取钢铁、汽车等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依托其强大的产业链供应链整合能力,聚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数据服务企业及大模型厂商,共同组建“行业数据合作联合体”。

这种“龙头带链”的模式,旨在打破企业间的壁垒,探索产业链上下游数据开发利用的新路径。联合体将承担四大核心任务:

  1. 技术攻关:突破多模态数据治理、智能标注、数据合成等关键技术。
  2. 标准研制:建立统一的工业数据采集、汇聚及质量评估标准。
  3. 数据集打造:建设涵盖学科知识、工艺机理、生产实时数据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
  4. 场景落地:推动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业协同等环节的实际应用。

除重点行业企业外,行动还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等多类主体参与,形成“1+4+N”的建设体系(即1个可信互联平台,4大资源库,N个应用场景)。

实施路径:构建“1+4+N”体系,夯实AI底座

根据《通知》部署,此次行动将结合《场景化、图谱化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参考指引(2025版)》中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系统推进“1+4+N”体系建设:

  • “1”个平台: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整合算力、算法及数据空间能力,提供仿真环境数据采集与专业化标注服务。
  • “4”大资源库:构建行业数据资源库(整合操作手册、专利、实时运行数据等)、数据技术攻关库、工业数据标准库以及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
  • “N”个场景:围绕研发、中试、生产、管理等关键环节,落地N个由行业大模型和工业智能体驱动的典型应用场景。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还将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业数据确权、价值评估与收益分配等制度创新,试图在机制上解决数据流通的后顾之忧。

时间表的紧迫性与地方响应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结合本地实际,推荐不超过2个自愿参与的联合体先行先试单位,并于2026年3月8日前提交实施方案(注:根据新闻发布时间推算,申报工作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整个实施周期截至2026年12月,时间紧、任务重。

目前,河北、江苏等多地工信部门已迅速响应,发布申报通知,动员辖区内重点企业、平台机构积极组队。业内分析认为,此次行动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攻关,更是生产关系的重塑。通过两年的先行先试,我国有望在钢铁、汽车等关键领域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数据开发利用模式,为全球制造业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中国方案”。

随着此次“工业数据筑基行动”的全面启动,一场以数据为燃料、以AI为引擎的制造业变革正在加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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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部党组工作要求,探索工业数据“采”“集”“用”有效路径,现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工业数据开发利用为主线,选取制造业重点行业,依托重点行业企业、平台机构、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等主体分类施策,以典型场景需求为牵引,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场景“小切口”开展先行先试,着力突破工业数据“采”“集”“用”瓶颈。到2026年底,培育一批行业数据合作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汇聚一批行业数据资源,攻关一批数据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工业数据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赋能一批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应用落地,总结形成工业数据高效采集处理、可信流通汇集、深度融合应用的有效路径、创新机制和经验模式,赋能行业提质降本增效,探索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数据开发利用模式。

二、实施主体

聚焦数字化转型基础好、数据价值挖掘潜力大的制造业重点行业,依托重点行业企业、平台机构、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四类主体,推动成立一批联合体开展先行先试。

(一)重点行业企业。选取钢铁、汽车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依托龙头企业强大的产业链供应链整合能力,聚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数据服务企业、大模型厂商等组建联合体,探索企业间及产业链数据开发利用路径及流通协作机制,重点推进行业关键数据技术攻关、行业数据标准研制、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打造、数据应用场景落地等任务。

(二)平台机构。选取工业互联网平台、大数据中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平台牵头,依托其数据资源汇聚优势,聚合制造企业、数据服务商等组建联合体,探索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汇聚和共享流通的路径和机制,重点推进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建设、行业数据标准研制、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打造、数据服务产品研发、数据应用场景落地等任务。

(三)先进制造业集群。结合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数融合关键能力提升先行先试任务,聚合集群内重点企业,引进产学研用力量组建联合体,探索行业数据要素协同供给、数据服务产业生态培育等机制,推进集群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流通交易机制探索、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打造、数据服务企业及人才培育等任务。

(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选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聚合制造企业、数据服务商、云服务商等组建联合体,探索中小企业数智化升级、数据协同的路径和机制,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数据训练基地建设、数据流通交易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打造、数据服务企业及人才培育等任务。

三、重点任务

结合《场景化、图谱化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参考指引(2025版)》中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开展“1+4+N”体系建设,依托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打造行业数据资源库、数据技术攻关库、工业数据标准库、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等四大资源库,实现N个工业数据赋能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应用场景落地,总结形成工业数据深度开发利用有效路径和机制。

(一)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整合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数据治理平台、数据工程能力平台、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基础设施能力,构建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布局建设工业数据生产训练基地,提供仿真环境数据采集、专业化数据标注、极端场景数据合成等能力。

(二)行业数据资源库。系统整合重点行业操作手册、安全规范、学术论文、技术专利等知识数据,以及设备信息、生产过程、运行环境等实时数据和生产工单、产品信息、供应链协同等业务数据,构建涵盖学科知识、工艺知识、工业机理等具备行业专业特征的行业数据资源库。

(三)数据技术攻关库。系统梳理行业数据采集处理、流通汇集、融合应用过程中亟待突破的关键数据技术,如多模态数据治理、多源异构数据加工、智能标注、数据合成等,提炼行业共性数据技术问题,编制工业数据关键技术图谱,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四)工业数据标准库。系统梳理数据领域现行标准,为行业数据标准库建设提供基础素材。加快工业数据采集汇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开发利用等关键急需数据标准研制,引导联合体单位协作开展标准编制,完善工业数据标准体系与质量评估体系。

(五)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系统整理已建和规划建设的数据集,形成行业数据集目录,加快建设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总结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式,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指引。推动数据开源开放和资源共享。

(六)数据应用场景。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产业协同等关键环节,开展行业大模型应用、工业智能体研发等场景落地,赋能行业提质降本增效。引导联合体单位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业数据确权、价值评估与收益分配等制度,开展数据流通交易。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启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地方发展需要,推荐自愿参与的联合体先行先试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实施周期至2026年12月。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通知组织填报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电子版盖章后于3月8日前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zhangjianlun@miit.gov.cn。经组织研究后,明确先行先试联合体单位。

(二)阶段推进。召开工作启动会,正式组建联合体,完善先行先试实施方案。按季度跟踪推进先行先试工作,汇总阶段性成效,积极引导和支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成效总结。召开工作总结会,评估工作成效,汇总先行先试形成的有效路径和机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进一步深化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负责整体统筹,组织实施方案编制与落实,对接各先行先试单位,跟踪各项试点工作进展。相关司局及地方工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加大资源保障。积极争取“两重”等渠道资金支持。协同部规划司、原材料司、企业局等有关司局,引导先进制造业集群、新材料重大专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在各自工作管理要求范围内,合理合规加大对联合体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通过专项资金、政府奖励等形式支持先行先试工作。深化生态合作。依托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推动工业数据开源专区建设,引导联合体单位共享开放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促进工业数据共建共享生态。培育壮大面向制造业重点行业的数据咨询、数据治理、数据标注等数据服务企业。鼓励联合体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培育一批既懂数据又懂行业的复合型人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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