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国企警惕!别人利用你国企身份在农产品供应链业务上骗取出口退税!
近年来,多地国资国企纷纷成立国际贸易集团、进出口贸易集团,全力拓展粮食谷物、肉类制品、油籽油料、水果制品、水海产品等农副产品供应链业务。
比如,2025年3月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正式揭牌,剑指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再往前数,就有海南国际粮油、厦门国贸农产、广西农投国贸等国资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形成了万亿级农产品进出口市场的“国家队”。据统计,仅2025上半年,全国新设的国资国际贸易集团就有近20家,而他们成立的背景也极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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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要营收、要进出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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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有免税政策、有退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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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看国企营收规模大小给低成本资金。
然而,这看似繁荣的背后却暗藏杀机:2024年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触目惊心——农产品骗税案同比激增210%,全国查处的农产品出口骗税案件中,国企涉案金额占比达37%,部分案件单笔损失超亿元,某省国企集体补税8.2亿......
为何农产品供应链出口领域频频成为骗税重灾区?其根源在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特殊性。农产品收购发票申领方便、自开自抵,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那对于从事农产品供应链进出口业务的国企供应链公司而言,该怎么规避此类风险?
一、外贸型国企为何成骗子骗取出口退税的高危目标?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深化,传统城投、金控、产投等国资国企纷纷布局农产品国际贸易这一赛道,他们凭借资金优势和政策支持,迅速成为农产品进出口领域的重要力量。
那按道理来说,国企干业务都很注重风险,甚至是追求“0风险”,那为啥前面说他们这么容易被骗到?因为他们太想快速做大营收完成上面给的外贸业务指标了(如进出口额、进出口增长率、市场份额等),而团队上下就十几、二十号人,对农产品进出口业务也不够懂行,骗子就利用国企这个特性,在正常的农产品出口贸易环节中加入国企来骗取进口税款。例如,某省级粮油集团下属公司为完成年度50亿元出口指标,接受了“高报价格30%、快速走单”的合作,最终因虚增退税被追缴税款2.3亿元。
当然,这其中也存在部分靠“主动策划并实施出口骗税”而存活的国企,但是“被人利用国资背景来掩饰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的国企数量偏多,而能被骗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外贸型国企信用背书的双刃剑
国资企业天然具备更高的市场信用等级,这在进出口监管中直接体现为 “低查验、快通关” 的便利 —— 海关对AEO高级认证企业(国企往往更容易获得)的查验率可低至3%-5%,远低于民营企业的15%-20%。这种信用红利被骗税分子精准利用。此外,银行、税务部门对国企的资金流、发票审核也可能因 “国资背景” 放松警惕。例如,某骗税团伙通过国企名义申报出口,银行仅凭国企公章就放行外汇结算,未核实资金真实来源,导致地下钱庄资金伪装成 “出口收汇” 完成闭环。
(二)农产品形态松散易“被当道具”蒙混过关
农产品本身形态松散(如散装粮食、草药),难以通过外观快速判定真实价值,叠加低查验率,道具货物(如用普通稻草冒充高端药材)、空箱闯关等操作更容易蒙混过关。此外,大宗农产品多通过海运、铁路运输,运输周期长、中转环节多,货物是否真实出口、是否被中途截留回流(循环出口)难以监控。
例如,2025年8月,税务机关通报一起利用农产品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巨额出口退税的涉税刑事案件:某果蔬公司等4户企业在没有真实货源的情况下,伪造虚假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购发票),伪造出口货物海运提单、装箱单、报关单等出口报关信息,骗取出口退税款,金额共计4426万元。人民法院判处该果蔬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判处实控人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追缴出口退税款4426万元。
(三)业绩考核的隐形推手
部分外贸型国企为完成出口创汇、利润增长等硬性业绩考核指标(如某省要求省属外贸企业年度进出口额增长不低于15%),默许通道业务。即不实际掌控货权,仅提供资质协助外部客户完成进出口流程,从中收取1%-3%的 服务费。这种模式下,国企沦为骗税分子的 “白手套”,既未核查货物真实性,也未监管资金流向。还有部分国企将进出口额与部门绩效、高管晋升直接挂钩,导致业务部门为达标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例如,某省级粮油集团下属公司为完成年度50亿元出口指标,接受了 “高报价格30%、快速走单” 的合作,最终因虚增退税被追缴税款2.3亿元。
(四)内控机制的致命短板
国企的治理结构缺陷,为骗税行为提供了“内部通道”。一是权责交叉模糊,业务、财务、风控部门常存在一言堂现象,部分国企一把手可直接干预报关、退税流程。二是团队专业能力不足,农产品进出口涉及关税、原产地规则、检疫标准等复杂知识,部分国企风控人员缺乏跨境贸易经验。三是激励机制错位,合规岗位薪酬远低于业务岗位,员工缺乏主动风控动力。某国企风控专员发现某笔出口业务单证异常,但因 “怕影响部门业绩” 未上报,最终导致企业卷入骗税案。
总得来说,就是国资背景的外贸公司,因信用背书降低了监管门槛,因业绩压力放松了内控标准,又因农产品特性和跨境监管漏洞给了骗税分子可乘之机。这种 “三重陷阱” 使其成为骗税链条中 “低成本、高收益” 的理想工具。
二、外贸型国企骗取出口退税有啥后果?主观骗税与被动涉罪的边界与后果
(一)刑事责任认定
1、主观故意与过失的区分
1)主动骗税:若国企高管明知存在虚开发票、虚假报关等行为仍参与(如指示财务人员伪造合同),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根据《刑法》第204条,骗取税款5万元以上即达立案标准,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广东某国企财务经理因虚构购销合同骗取退税11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被动失职:若因严重过失(如未审核发票真实性、未发现资金回流)导致骗税,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或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根据《刑法》第167条、第168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即达立案标准,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例如,某粮食集团副总经理因轻信虚假货票导致损失200万元,被认定为失职罪。
2、单位犯罪的双罚制
1)企业除被追缴税款、处以1-5倍罚款外,可能被停止出口退税资格1-3年。例如,漯河市某国企因骗取退税324.9万元,被停止退税资格2年。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总经理、财务总监)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未直接参与骗税,若存在“应当预见而未预见”的重大过失(如未建立基本的发票审核制度),仍可能被追责。
(二)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
1、税务处罚
1)对未造成骗税结果但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税务机关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未按规定保存退税资料)。
2)对已申报退税但尚未到账的业务,税务机关可暂停退税并要求提供担保;若企业无法提供,可冻结银行账户等额资金。
2、信用降级与市场禁入
1)被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将被列入海关失信企业名单,查验率从5%提升至30%,且3年内不得享受“先退后核”等便利政策。
2)高管个人可能被列入“税务黑名单”,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甚至影响其后续职业发展。
(三)责任减免与证据固定
1、尽职免责的举证
1)企业需提供完整的风控记录(如会议纪要、核查报告、培训记录),证明已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例如,某国企因保留了对供应商的实地走访照片和访谈录音,在税务稽查中被认定为“无主观故意”,仅被责令补税。
2)对外部中介机构(如货代、报关行)的违规行为,企业需提供委托合同、风险告知书等,证明自身非共谋方。
2、主动纠错的从轻情节
1)在税务机关立案前主动补缴税款、配合调查的,可减轻处罚。例如,漯河市某国企在稽查期间补缴68万元,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揭发骗税行为,可作为企业“积极整改”的证明。
三、外贸型国企在干农产品供应链出口业务时,该怎么规避掉入骗子设计的骗税圈套?
(一)准入环节:穿透式尽调+动态监控
1、供应商背景核查
1)建立供应商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税务稽查公告等渠道,筛查供应商是否涉及虚开发票、走逃失联等历史问题。例如,随州市税务局通过核查企业法人是否为失联走逃人员,从源头拦截风险主体。
2)对农户、合作社等分散供应商,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并通过抽样回访(如实地走访10%以上农户)验证真实性。
2、客户资质验证
对境外客户,通过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如邓白氏)获取资信报告,重点核查其注册资本、经营年限、海关记录等。例如,某省级粮油集团因未核实境外“空壳公司”资质,被利用虚增出口额,最终被追缴税款2.3亿元。
(二)业务环节:全流程数据化管控
1、价格与单耗监控
1)建立农产品价格数据库,定期采集产地市场价、海关同类商品申报价等数据,设置预警阈值(如申报单价超过市场均价30%自动触发核查)。例如,江西润海禾案中,若企业预先设定艾草原料价格上限,可避免将1.6元/公斤伪报为203元/公斤。
2)与海关、税务部门共享单耗数据,对加工环节的原料投入产出比进行动态测算(如1吨大米需1.3吨稻谷),防止虚增加工增值。
2、物流与资金流闭环管理
1)要求货代公司提供货物装船、到港的全程GPS轨迹及场站签收单,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物流信息不可篡改。例如,某国企通过比对提单与船公司官网数据,发现同一批玉米被重复申报出口3次。
2)严格执行“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三流合一,对异常资金回流(如境外客户付款后,资金通过关联方转回境内)立即冻结账户并启动调查。
(三)内控环节:分权制衡+专业赋能
1、业务流程再造
1)推行“四岗分离”制度:业务部门负责接单、财务部门审核票据、风控部门核查真实性、审计部门定期抽检,形成相互制约。例如,某省级外贸公司将报关、退税审批权限分属不同副总,避免一言堂导致的风险。
2)建立“双复核”机制:对单笔超过500万元的出口业务,需由风控总监和外部法律顾问双重签字确认。
2、能力提升与激励
1)定期组织海关编码、退税率政策等专项培训,确保业务人员熟悉《出口退税率文库》最新调整(如2024年部分农产品退税率从9%提升至13%)。
2)将合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对发现重大风险的员工给予专项奖励,对隐瞒不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导向:从规模优先到质量优先
1、优化KPI体系:将“退税合规率、出口业务零异常率”纳入高管考核指标,替代单纯的进出口额增长要求。例如,山东省属企业2024年将“骗税案件零发生”作为刚性目标,倒逼业务部门强化风控。
2、对通道业务(仅提供资质不控货权)设置严格限额:原则上不超过总业务量的10%,并要求每笔业务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总得来说,国资国企在农产品供应链进出口领域的探索,既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使命,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面对进出口骗税风险,国资国企不能仅满足于“灭火式”应对,而应主动构建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全员参与的风控体系。唯有如此,方能在国际市场的浪潮中稳立潮头,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防控的双赢。
所以,为助力国贸集团、贸易集团、城投集团、产投集团、水投集团、铁投集团、商投集团等国资国企,更高效、安全、合规地聚焦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干供应链业务,获得稳定的营收流水与利润,万联网也将于2025年8月28-29日在深圳组织首期《农产品供应链业务与风控实操课》,联合4位拥有十几、二十年的农产品供应链领域实战经验的一线实战老炮,用2天时间以“实操分享+案例演习+提问互动”形式,带大家深度学习:地方国企怎么根据自身禀赋选择合适的品类切入、不同品类打法怎么设计、如何兼顾营收与利润、如何既让本地好货走出去也让外地好货走进来、如何防范融资性贸易风险、如何做好实质控货与全流程风控、进出口农产品供应链风险如何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与发票问题如何解决、行业标杆企业是怎么干的......
同时,我们还在课程中间穿插“真实案例模拟演练”环节,让各大学员积极参与角色扮演和案例研讨,分析具体业务场景并找出改进措施,旨在帮助更多央国企能够安心、安全、合规、高效、有序地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聚焦本地特色农产品开展供应链业务,摆脱有一单没一单的业务窘境。课程还没开始大规模宣发,就有不少大型国企集团在走流程锁定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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