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帮凶”第一案判了!配合财务造假的供应商、客户等第三方,也要“牢底坐穿”、连带赔钱!

万联网 , 毛莉 , 2025-10-12 , 浏览:110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配合华虹计通(已退市)进行财务造假的三家公司,对华虹计通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付款义务,承担比例连带赔偿责任。该案也是国内首例判决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供应商、客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在8月份,配合泽达易盛(已退市)财务造假的第三方,也被已承担泽达易盛案赔偿责任的三家中介起诉追偿。

证监会指出,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出现新特点,即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

华虹计通这起全国首例判决配合造假第三方担责的生效案件,与泽达易盛案中中介机构向造假方发起巨额追偿等事件联动,清晰地宣告:中国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的围剿,正从“惩首恶”迈向“清生态”的深水区,一个让造假者无处遁形的立体化追责体系正在加速形成。

一、 案例剖析:从“多方贸易到“多方担责的司法突破

华虹计通案并非复杂的法律创新,而是对既有规则的坚决执行,其标杆意义在于首次将条文转化为现实威慑。

关于该案,时间要追溯到三年前。

2022年12月29日,上海证监局向华虹计通及相关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华虹计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徐明作为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经证监会查明,华虹计通2017年通过与仪电物联、中卡智能卡、中京复电等开展没有实际物流的“四方贸易”,在几天内完成资金循环,虚增利润73.23万元。这笔精心设计的闭环交易,贸易相关资金几天内在四方参与主体之间完成等额或相近金额的循环,且没有对应的实际物流,前述贸易为虚假贸易。

该贸易中,华虹计通通过向仪电物联虚假销售货物,虚增营业收入1611.6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38.38万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73.23万元,占2017年年报披露营业利润的约13%。

如今在司法判决中形成了另一个闭环:任闭环

2024年12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就两名投资者诉华虹计通、徐明、仪电物联、中卡智能卡、中京复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虹计通赔偿两名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判决徐明、仪电物联、中卡智能卡、中京复电,分别对华虹计通的付款义务在50%、20%、10%、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上海金融法院的一审判决,有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9月26日,上海高院终审维持原判,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明承担50%的连带责任外,仪电物联、中卡智能卡、中京复电分别被判在20%、10%、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悉,本案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是2022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该条文明确,明知发行人财务造假而仍提供配合的供应商、客户等,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张燕伟指出,这是该规定施行后全国首例据此判决供应商、客户担责的案件,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帮凶’的积极态度,也标志着相关法律条款从“纸面上的法”真正成为了“行动中的法”。

二、 立体追责:“双向夹击”让“帮凶”无处可逃

华虹计通案并非孤例,它正与执法、司法领域的其他动向交织成一张日益严密的责任网络。

(1)正向突破:投资者直诉“帮凶”

华虹计通案开辟了投资者索赔的新路径。以往,投资者主要向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索赔。现在,配合造假的第三方被直接列为共同被告,极大地拓宽了可追偿主体的范围,提高了投资者的获赔概率。

(2)反向追偿:中介机构的“讨债”行动

几乎与华虹计通案同期,泽达易盛案的后续发展揭示了另一重强大压力。今年8月12日,格尔软件(603232.SH)公告,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支付了巨款的中介机构,转而向配合造假的39名被告(包括格尔软件)提起高达3.72亿元的追偿之诉。

这形成了一种强大的 “双向夹击”效应:配合造假者不仅要面对投资者的直接诉讼,还可能被“盟友”——因失职而担责的中介机构——告上法庭,要求分摊损失。

(3)行政“首罚”与数据印证

证监会也在行动中展现了“打帮凶”的决心。6月27日,证监会指出,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6月27日,证监会表示,拟对配合越博动力(已退市)财务造假的于某、贺某,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这是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8月8日,证监会披露,拟对配合*ST高鸿(000851.SZ)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的研究数据更触目惊心:2019-2023年间,有53家上市公司涉及第三方配合造假,牵扯的第三方总数高达541家平均每家上市公司造假背后都站着超过10个“帮凶”。

以上这些,深刻揭示了打击第三方对于根治造假顽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 深远影响:重塑资本市场诚信基石

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在5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坚持“追首恶”“打帮凶”并重原则,依法从严惩处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依法追究配合财务造假的第三方的刑事责任,形成对财务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的全方位打击。

9月22日,在国新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指出,证监会将聚焦财务造假等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问题,既“追首恶”,也“打帮凶”,系统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惩防体系,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监管层面的严打以及司法的严惩,这一系列动摇了财务造假的根基,将对市场各参与方产生深远影响。

  • 对潜在“帮凶”:从“有利可图”到“血本无归”所有上市公司的商业伙伴必须彻底抛弃配合“冲业绩”的侥幸心理。判决表明,为了一点“通道费”而充当造假链条的一环,将面临与过错程度相匹配的巨额民事赔偿,其商业信誉也将一并破产。造假从“高收益、低风险”的生意,变成了“低收益、高风险”的陷阱。

  • 对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必须“穿透”实质判决倒逼中介机构在执行尽职调查时,必须对异常的交易对手保持高度警惕,实施“穿透式”核查,核实交易的真实商业实质,否则即便事后可追偿,也将付出巨大的声誉和经济成本。

  • 对监管与司法:“首恶”与“帮凶”并重的系统治理从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既‘追首恶’,也‘打帮凶’”,到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要求依法追究配合造假第三方的刑事责任,顶层设计的思路高度一致。这意味着,针对财务造假的“全方位、立体式综合惩防体系”已不再是蓝图,而是正在落地的现实。

结语

华虹计通案的终审落槌,是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不仅仅是一纸判令几家“帮凶”公司赔款的判决,更是向整个市场发出的最严厉警告:财务造假的“生态圈”已被法律锁定,任何参与其中的“物种”,都将面临生态圈崩塌带来的毁灭性后果。

当造假的共谋结构开始从内部被司法和监管的力量逐一瓦解,市场的诚信基石才能真正得到巩固。这场深刻的变革,正在为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与高质量发展,扫清最顽固的障碍。

来源:万联网,新闻素材参考中国经营网报道:《“打帮凶”首例司法判决生效 配合造假第三方担连带赔偿责任


info.10000link.com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文章来源于万联网

关注万联网公众号
上一篇:青岛两大头部国资联手豪掷10亿,组队抢滩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赛道!
下一篇:特朗普又发癫!对华加征100%新关税!这批国际贸易集团能否扛住这波灭顶之灾?
QQ好友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
的供应链金融创投资讯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