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电商之都!杭州擘画大宗商品贸易新蓝图:剑指2027年3.2万亿规模,打造全国贸易中心城市

万联网 , 毛莉 , 2025-10-13 , 浏览:109

2025年10月1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杭州市推进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未来三年全市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的高质量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该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7年,杭州市将力争实现大宗商品贸易总额3.2万亿元,并围绕龙头企业集聚、业务创新、人才培养、金融服务和产业支撑设定了系列雄心勃勃的目标。

宏伟目标: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杭州此次推动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不仅追求贸易规模的跨越式增长,更注重发展质量的全面提升。

根据行动计划,围绕大宗商品贸易全产业链,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规模、质量双提升,提高杭州在大宗商品领域的价格影响力、资源配置力和行业竞争力,打造全国大宗商品贸易中心城市。

——打造龙头企业集聚地。至2027年,杭州全市实现大宗商品贸易规模3.2万亿元;在龙头企业培育方面,杭州计划集聚总营收3000亿元以上大宗商品贸易头部企业集团3家以上,年营收50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10家以上,年营收100亿元以上的成长型企业30家以上;同时,实现大宗商品进出口总额1600亿元的目标

——打造业务创新策源地。依托自贸试验区等国家级试点,鼓励企业开展业务模式创新,推进大宗商品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到2027年,形成可面向全国推广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领域创新案例5项以上。

——打造专业人才孵化地。建立大宗商品投资贸易领军人才、精英人才、运营人才分层孵化体系。到2027年,集聚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人才1万名以上,打造立足杭州、辐射全国的高端人才蓄水池。——打造金融服务最优地。创新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做强持牌金融机构,强化融资支持,提升外汇便利化程度,提高杭州价格行业影响力。到2027年,推出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产品20个以上。——打造产业支撑引领地。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及相关服务商做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四大优势领域,补强农产品领域,提供国内一流的覆盖大宗商品贸易全领域的投资贸易服务。到2027年,培育大宗商品贸易海外服务合作点50个以上。

“一核两廊”布局:优化产业发展空间

为实现上述目标,杭州规划了“一核、两廊”的产业发展布局。

“一核”,即以上城区为核心,巩固期现结合业务全国领先地位,致力于打造全国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第一区。

“两廊”,是指北部产业发展廊(拱墅、西湖、余杭、临平、临安)和南部产业发展廊(萧山、滨江、钱塘、富阳)将依托各自在龙头企业、数字经济、制造业基础和开放平台等方面的优势,形成联动发展格局,共同支撑大宗商品贸易全产业链生态。

五大专项行动: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行动计划部署了五大专项行动,共计21项具体举措,系统性推进各项目标落地。

  • 集聚龙头企业: 通过支持存量企业提质增效、开展专项招商、打造专业产业园区矩阵、加强区域及国际合作等方式,吸引和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

  • 激发业务创新: 深化海关合作提升通关便利,落实离岸贸易税收优惠,并积极争取国家级政策试点在大宗商品领域先行先试,力争形成5项以上全国可推广的创新案例。

  • 孵化专业人才: 建立分层分类人才引育体系,推动产教融合,鼓励行业交流与研究,目标集聚相关领域人才1万名以上,构建高端人才蓄水池。

  • 优化金融服务: 创新供应链金融、仓单质押等金融服务产品,提升融资便利性,推动企业提升价格管理能力,促进跨境支付结算便利,计划推出不少于20个专项金融产品。

  • 强化产业支撑: 构建覆盖优势及新兴领域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强法律、物流支撑,推动数智技术赋能,鼓励企业海外布局,计划培育海外服务合作点50个以上。

保障机制:凝聚发展合力

为确保计划有效实施,杭州将实体化运营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深化部门协同,并出台专项政策吸引要素集聚。同时,构建市区联动服务体系,鼓励重点区县建设服务分中心,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行动计划强调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该行动计划的实施,标志着杭州在融入国家战略、提升大宗商品领域资源配置力和竞争力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旨在将杭州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贸易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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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策全文:

杭州市推进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函〔2024〕168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探索打造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建设为核心载体,围绕大宗商品贸易全产业链,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规模、质量双提升,提高杭州在大宗商品领域的价格影响力、资源配置力和行业竞争力,打造全国大宗商品贸易中心城市。——打造龙头企业集聚地。到2027年,全市实现大宗商品贸易规模3.2万亿元;集聚总营收3000亿元以上大宗商品贸易头部企业集团3家以上,年营收50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10家以上,年营收100亿元以上的成长型企业30家以上;实现大宗商品进出口总额1600亿元。

——打造业务创新策源地。依托自贸试验区等国家级试点,鼓励企业开展业务模式创新,推进大宗商品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到2027年,形成可面向全国推广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领域创新案例5项以上。

——打造专业人才孵化地。建立大宗商品投资贸易领军人才、精英人才、运营人才分层孵化体系。到2027年,集聚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人才1万名以上,打造立足杭州、辐射全国的高端人才蓄水池。

——打造金融服务最优地。创新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做强持牌金融机构,强化融资支持,提升外汇便利化程度,提高杭州价格行业影响力。到2027年,推出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产品20个以上。

——打造产业支撑引领地。做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优势产业服务链,培育农产品等大宗商品新兴服务链。到2027年,培育大宗商品贸易海外服务合作点50个以上。

二、规划布局

立足我市大宗商品发展优势和资源禀赋,围绕大宗商品投资贸易全产业链,形成以上城区为核心,北部、南部两大产业发展廊联动的“一核两廊”发展布局。

(一)“一核”。上城区。巩固期现结合业务全国领先地位,发挥钱塘江金融港湾、玉皇山南基金小镇、钱江新城等产业平台和期货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着力做强做优大宗商品现货贸易、价格管理、期货投资、风险防控等业务,努力打造全国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第一区。

(二)“两廊”。

1.北部产业发展廊。依托大宗商品贸易龙头企业、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及高校、科研机构集聚优势,联动杭州大运河数智未来城、杭州紫金港科技城、杭州未来科技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等科创和产业平台,巩固发展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等优势赛道,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赋能大宗商品贸易,形成以拱墅区为枢纽,联通西湖区、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的北部产业发展廊。

2.南部产业发展廊。依托大宗商品产业链龙头企业、制造业企业集聚优势,发挥好自贸试验区、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等对外开放平台作用,联动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中国数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平台,支持大宗商品产业链龙头企业上下游布局,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赋能制造业发展,形成以萧山区为枢纽,联通高新区(滨江)、钱塘区、富阳区的南部产业发展廊。

三、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打造龙头企业集聚地专项行动。

1.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大力支持我市现有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期现结合业务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服务商等做大做强,持续推进业务创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区、县(市)政府;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须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开展专项招商。市区联动,组建专业项目招引团队,瞄准全国大宗商品贸易龙头企业,大力招引其总部、区域总部及功能性中心落户杭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3.打造产业园区矩阵。动态梳理全市大宗商品投资贸易重点园区(楼宇)名单,加强成熟园区(楼宇)服务培育。结合专项招商,打造一批专业性强、集聚度高、产业链全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园区(楼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4.加强区域合作。推进与宁波市、舟山市的差异化发展,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提供期现货贸易、金融、人才、数字化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主动参与省级统一现货交易运营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国资委)

5.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金砖国家在大宗商品领域的合作。鼓励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在全球性行业会议上发布相关产品,提升杭州大宗商品贸易的全球影响力和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

(二)打造业务创新策源地专项行动。

6.提升认证覆盖率和通关便利性。深化与杭州海关战略合作,积极摸排企业“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需求,联动海关部门开展AEO培训辅导,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更多认证支持。优化大宗货物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责任单位:钱江海关、市商务局)

7.落实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试点。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要求,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探索形成离岸贸易企业动态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8.积极争取政策突破。积极联动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国家级试点,争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领域深入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

(三)打造专业人才孵化地专项行动。

9.推动专业人才引育。探索开展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专项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人才授权认定支持。大力引育期现业务人才,积极培育懂贸易、懂产业、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10.倡导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倡导高校增设大宗商品贸易等相关专业、方向与课程,结合行业需求优化课程体系,定期输出产业人才。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11.鼓励开展特色活动。鼓励区县(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相关主体在杭举办大宗商品投资贸易相关活动,提升我市的行业影响力和人才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

12.支持行业前瞻性研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特定品种期现研究机构。促进企业与研究机构、高校、专家智库交流合作,研究行业共性问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机构发布大宗商品相关指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局)

(四)打造金融服务最优地专项行动。

13.加强综合金融服务。在供应链金融、物流金融等领域以及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融资、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有序拓展关税保函、保证担保、未来货权质押、仓单质押、远期结售汇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钱江海关)

14.提升大宗商品融资便利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依托“杭州e融”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企业信用画像。(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15.推动价格管理能力提升。鼓励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期现业务公司与大宗商品生产贸易企业合作,着重在风险管理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开展业务模式创新,推动“采销一体、贸工一体、仓运配一体”建设,强化期现结合、价格发现、供需匹配功能。(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16.促进跨境支付结算便利。加快跨境收支便利化,深化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电子贸易单据系统进行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核验。支持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浙江省分行)

(五)打造产业支撑引领地专项行动。

17.构建全领域服务链。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及相关服务商做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四大优势领域,补强农产品领域,提供国内一流的覆盖大宗商品贸易全领域的投资贸易服务。探索建立大宗商品贸易统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18.提供多领域法律服务支持。发挥杭州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杭州仲裁委员会(杭州国际仲裁院)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制裁、出口管制、涉外纠纷等案例分享交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企业权益保护机制,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申诉渠道。(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19.加强现代化物流体系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深化与重要港口的战略合作。推进海河联运、海铁联运,加强与宁波舟山港等周边重要港口的合作。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大宗商品贸易智慧物流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20.推动数智赋能。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大宗商品贸易深度融合,鼓励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垂直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实现更精准的市场预测与智慧决策。鼓励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加强数智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21.鼓励企业海外布局。鼓励企业在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枢纽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探索与国际重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交易所、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支持企业优化全球布局,在全球主要资源地、产业集聚地开展产业投资及供应链基础设施投资,培育大宗商品贸易海外服务合作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局)

四、保障机制

实体化运营杭州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深化部门协调联动,定期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落实重要事项。出台市级专项政策举措,吸引项目、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向大宗商品相关产业链集聚。激励相关区、县(市)出台大宗商品贸易扶持政策,加大对大宗商品企业的要素保障力度。构建市区联动服务体系。发挥区、县(市)主体责任,聚焦行业龙头开展精准招商。鼓励相关区、县(市)建设实体化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分中心,动态梳理属地重点企业名录,精准推出政策、金融、税务、外汇管理、进出口等一揽子专业化服务。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跨境资金收支业务监管,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本行动计划自2025年1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来源:政策文件源自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万联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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